关于保安行业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建议
 
      2013年8月15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45号文件,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哈尔滨人民政府哈政发法[2013]4号关于《据实征缴基本养老保险》的通告。依法缴费是企业的责任,也是职工权益的维护。作为一名权益受益者,我非常拥护。但对此文件的落实,
      我有一些想法。
      我是一名来自保安企业的委员,长年从事保安服务工作,深刻体会到保安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深刻体会到保安企业发展的艰难。保安企业为千家万户提供安全服务,为大型活动提供安保服务,每年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大量的犯罪嫌疑人,破获大量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调解大量的民事纠纷,为群众做了大量的好事。勇闯火海奋勇抢救儿童的全国十佳保安员杨光就是一名杰出的代表。因此保安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的辅警力量,是任何企业不可替代的特殊行业。
      保安企业是派驻保安员到客户,由客户支付保安服务费给保安企业,其扣除10%的管理费和上缴有关费税,剩余的给保安员开支,每人利润仅有百元左右,而保安员工资平均在1500元左右,远低于社平工资标准。如果按照45号文件要求上缴350元养老保险,企业每人每月亏200元,这还不包括其他保险基金,现存的保安企业马上就破产。现在全市保安行业都要面临这个问题。如果保安企业破产,将给社会安定带来影响。从企业本身来说,全市保安企业有保安员近万人、自行招用在公安机关备案或未备案的保安员近1.2万人,将全部失业,内部正式职工500多人将面临下岗,且无单位给其缴养老保险,势必引起上访告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给政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保安服务的一千多家客户将失去安保服务,给安全工作带来影响。
      我认为保安企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从维护我市稳定的大局来讲不可或缺。鉴于保安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又是微利企业,因此建议政府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使这个行业充分发挥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保安企业招募的保安员都是临时雇佣人员,每年有50%人员的流动量,保安人员的构成主要是40、50岁
      人员和社会无业青年,都不以保安为职业,一旦有其他稳定职业就辞职。鉴于这个特殊性,可否考虑保安员在住处所在地办理自由险,既可保障其权益又可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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