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或缩短土地抵押审批时限的提案
 
      土地审批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土地资源施行用途管制的最主要的手段,多年来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永续利用,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当前改革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人地矛盾”日益凸现的背景下,现行土地审批制度在实践中的弊端不断显现,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能力已经受到自身制度性缺陷的严重制约。尤其是审批流程和时限,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以固定资产抵押登记为例,哈尔滨市的房产抵押贷款,除完成房产抵押登记外,其房产所在的土地也需要做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材料齐全后需要排定出现场时间,出现场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取得房产他项权证,然后准备土地抵押材料。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流程繁杂,时限较长。
      在加快审批速度方面,其他城市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很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借鉴。
      2010年8月19日,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加快审批速度,在一天内就为贺州市日月恒拓业有限公司办理了11宗土地抵押手续,受到了业主的好评。    
      贺州市日月恒拓业有限公司急需利用土地向银行贷款3000万元装修楼房。该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联系,主动对接,主动服务,落实专人告知办理土地抵押手续的程序、需要的材料,并从申报、材料审核、领导签批、打印证书、盖章等环节一路跟踪服务,仅用一天时间就办结完毕,比规定办理土地抵押手续的7个工作日缩短了6个工作日。
       我市土地抵押存在的问题有: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平房区土地抵押所需提供的材料和表格不尽相同,各自为政。
       二、在完成房产抵押,取得房产他项权证后,办理土地证抵押手续,需在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时间长。
       三、行政办事窗口服务效率低,服务态度不好。一次指出一个错误,不能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准备材料往往破费时日。
鉴于此,我提出如下提案:
       一、土地证抵押过程不需要有房产证抵押的”出现场”等环节,且严格意义上说,房产对应的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用来抵押。建议将审核日期缩短到2-5个工作日,或取消土地证抵押这一程序。房屋产权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在房产证抵押的时候,加入“提供土地证原件并将土地使用权随房产抵押”等字样。
       二、统一哈市各区土地抵押材料及流程,通过展示板或一次性告知材料等方法,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密切与各银行合作,对银行应提供的材料及格式应明确地告知。
       三、加强各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及工作效率,建立监督机制,公布监督电话。
四、深化改革,引入网上审批受理流程,降低企业办理时间成本,增强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现行的一般的审批流程是:申请单位递交材料---制作大厅审核材料,制作受理通知书,录入材料-----主办科室及协办科室进行审查-----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
       建立网上审批流程,可以在辖区国土所内网上申报材料,后方科室网上审批,中心窗口收费,最后由国土所登记、出证。抵押登记网上报件,既方便了国土所工作人员送审工作,完全省去了纸质材料流转时间,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核效率。切实为抵押双方解决问题。
     五、设立审批代办服务机构,收费设置合理。
以上建议,请予审议。
 
  主办: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 制作: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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