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在冬季不宜实行黄灯处罚的交通新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地位高于行政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而在实施条例中将黄灯等同于红灯,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同。
      2、为避免闯黄灯,司机在距路口几十米远时降低车速,势必造成路口的车辆通行能力大幅下降,造成更多的交通拥挤。
      如果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车速行驶,在停止线前停止的距离需要40米;如果以每小时30公里的车速行驶,在停止线前停止的距离需要25米;如果以每小时20公里的车速行驶,在停止线前停止的距离需要15米。
      3、如果见到黄灯就停,后车刹车不及时,势必可能造成更多的车辆追尾事故。
      4、哈尔滨市冬季冰雪路面,即使从绿灯转为红灯时就立即停车,也无法立即刹住,许多车会停在路口,造成新的拥挤。
      5、路口无绿灯停止前的闪烁,也无读秒器,无法预示剩余时间。
       因此建议在哈尔滨冬季不宜实行黄灯处罚的交通新规
 
  主办: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 制作: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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