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这个地处高寒地区的大城市来说,供暖问题年年是民生问题热点的热点。去年哈尔滨遭遇极寒天气,10月11——20就出现了最低气温低于零度的天气,积聚的降温使许多居民家温度13度至15度之间一些体弱的儿童和老人由于感冒引发疾病而住院。而这十天让哈尔滨人冷的心寒。同样遭遇极寒天气的大庆市政府要求供热企业10月10日开栓,极寒天气中,大庆市民却感到了政府供热人性化管理的温暖。
哈尔滨每年的供暖期是10月20日至次年4元20日,而到第二年春天由于气温升高有些企业过了正月十五,居民家暖气就不热了、甚至提前十多天就不供热了,这样的问题比比皆是,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建议政府制定人性化管理供热管理方案像大庆那样,降温启动提前供热,天热可以提前停止供暖,按供热天数收费,使哈尔滨再遇到极寒天气时,让市民也能享受到政府的人性化管理的温暖
被并案件标题:哈尔滨应按气候变化灵活调整供热日期 被并案件提出人:齐布热
被并案件内容:
我市集中供暖的时间规定在每年的10月20号至次年的4月20号。这一规定从近些年的运作来看,有很多不人性化的地方,不论天气如何变化,室内温度是否低下,20号开栓供暖的日期都不变。市民就要度日如年地熬过这一年中最难熬的半个月。由此而引发的感冒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在此期间剧增。如果我们的供热部门能够在规定的供热时间之前,就做好一切供热准备工作,一但遇到天气变化马上开栓供热,那么市民就能够在温暖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了。
为此,希望政府的相关部门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使冬季的供暖时间以天气的冷暖来控制。首先,每年要提前做好供暖的准备工作。其次,开栓供暖时间应以天气的变化来进行灵活的调整。最后,开栓后的室温要按照天气的温度及时地进行调整,以此达到节省能源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