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的建议
     “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环境就是城市形象”。过去几年中,哈尔滨“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发展战略,已为建设现代大都市搭建了骨架,环境综合整治“三大战役”的开展,使城乡卫生环境和市容面貌显著改观。但我们也要看到,作为城市管理重要内容的环境卫生管理当前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环卫资金投入依旧有限,无法为环境卫生作业提供有效保障。
      近年来,市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环境卫生质量的提升,不断加大环卫经费投入,但相较于北京、上海等国际化大都市,有明显不足,与实际工作需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且经费用于项目建设的经费少得可怜。一是环卫设施投入上。卫生箱、机械清扫设备、垃圾转运间等虽不断增加,但维修、配套设施更换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大多存在老化严重,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没有专业的维修场所,很多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在各大小维修店反复维修,不但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反而造成了浪费,与城市管理现代化的要求相距甚远。二是人工经费上。作为高强度、高风险的一个工种,一名环卫工人每月的平均工资是1200元,虽然近几年,市政府不断为环卫工人提高工资,但水涨船高,其他用人单位也不断提高工资标准,使环卫工人的工资仍旧较其他服务行业工人工资低很多,除了一些年龄偏大,体力有限或智力存在缺陷的人以外,没有人愿意应聘成为环卫工人。
     (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几年来,哈尔滨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不断推陈出新,但还是存在不够完善,原则性条文多,实施细则缺失,可操作性和处罚力度不强的问题。且处罚手段单一,一旦遇到拒不执行的情况,就束手无策,权威性不够。国内一些先进城市政策法规体系完备,覆盖环境卫生管理每一项内容,条文内容详尽具体,法律制度设计注重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执法程序环环相扣。对违法处罚严厉,且贯彻具体,警方、法院全力协助,使环卫法规得到彻底贯彻,效果明显。
     (三)作业主体混乱,不但造成了人力、物力的资源浪费,且难以达到提高作业质量的目的。
      哈尔滨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主体包括各区城管局清扫保洁作业大队和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庭院管理作业主体为办事处、物业公司,作业主体多,作业时间、标准不统一,作业队伍参差不齐,责权混乱,相互推诿,是导致清扫保洁质量得不到提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区清扫保洁作业队伍负责清扫的街路每天8点前要完成全部街路的清扫和绿地捡拾任务,但其他作业主体负责的街路,却有的刚刚开始作业,有的还未进行作业,有的街路几天才进行一次清扫,清扫作业中产生的垃圾,有些物业或自管单位还会偷偷倒入院墙外,导致区扫街路二次污染。
      另外,市政道路的维修、园林绿化作业、垃圾散袋收集,由各个部门单独负责作业,而这期间造成的环境卫生方面的影响由环卫部门负总责,所承担责任大,但管理权限却不足,部门间协调难度大。
     (四)管理与执法权责分离,管理手段缺失,力度有限。
       2001年起,哈尔滨市城管局与行政执法局分离,执法权完全交到执法部门手中,但由于执法部门要面对众多的执法任务,人员和资源有限,无法和环卫部门形成及时有效的配合,导致环卫部门疲于奔命,正常清扫作业外,还要突击清理乱泼乱倒、沿街洒落、占道经营、乱卸残土、大排档等所造成的污染,劳动强度增大,作业成本大幅提高,而环境卫生质量却不尽如人意。
      如残车拉运车无苫盖,污染路面,环卫部门明明看到了,但没有执法权,无权拦住和处理污染车辆。等到通知执法部门前来时,污染车辆早就溜之大吉。没办法,环卫部门只好派人去清洗路面。环卫工人清扫路面时,经常碰到占道经营摊贩,有的摊贩将污物随意抛在路面上,环卫工人无权制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等到摊贩做完生意,大摇大摆地离开之后,环卫工人才上去清扫。
     (五)清扫作业人员极度短缺,清扫作业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城市环境卫生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一个环节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由于环卫工人工作强度大、作业危险性高,且工人社会地位低,无法吸引青壮劳动力,现在岗工人年龄多在50—60岁,还有不少残障人员,可以说环卫工人的招聘条件毫无“门槛”可言,可就是这样,我市依然面临着巨大的人员缺口,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比对其它省份环卫行业劳动定额规定,我市环卫作业人员缺员50%以上,以南岗区为例,南岗区从事街路清扫保洁工作的作业人员1200余人,负责1200万平方米的清扫面积,人均清扫面积10000—13000平方米,而全国大多数城市只有4000—6000平方米。各区城管部门为此头疼不已,大型环卫机械的使用,只能起到补充人力不足,减轻人工作业压力的作用,而不是我们所期望的提高作业标准的目标。与此同时又带来新的问题,如:专业维修技术人员稀缺;没有专用停车场地;没有扫道土倾卸点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等。
     (六)宣传教育程度不够,市民自律意识差,破坏环境卫生的现象比比皆是。
      现阶段,哈尔滨市区内行人随手乱扔杂物;临街商家乱倒垃圾;居民随意乱堆垃圾;洗车、修车、废品收购站等产生的废弃物乱堆乱放;市场摊区、小商小贩占道且乱扔杂物;建筑工地硬铺装不使用,进出料口黄土遍地,拉运车辆轮胎粘带泥土,沿街洒落、乱卸乱倒;焚烧、偷窃、破坏环卫设施、车外抛物等等情况随处可见,对环境卫生造成了极大影响,也给清理作业带来了很大压力。这些都与我们的宣传教育形式单调,深度不够有着直接关系。市民环境意识普遍不高,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未养成,社会参与度低,对那些错误的行为没有纠偏意识,认为是理所当然,没有参与管理的想法。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的建议
    (一)合理布局,持续增加环卫资金投入,为环境卫生提高,提供基础和资金保障。
      1、着眼于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制定科学超前务实的环卫发展规划。我市以江为纲,建设北国水城和科技创新城的新战略已经为哈尔滨未来的城市建设打造了骨架,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制订城市规划,实施城市规划,检查城市规划,保证规划要实现科学性、前瞻性、严肃性、实践性,这也是世界公认的保证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经验。根据城市规模、形态空间结构布局、人口预测、垃圾产量预测、垃圾处理策略等因素,综合考虑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如要建多少个公厕、垃圾中转站、如何实施收集运输、服务范围、如何处理等等,预留控制建设用地,合理布局,满足需要。
      2、多渠道增加对环卫事业的投入,构建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环卫服务体系。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环卫作业量,如道路与公用设施保洁面积、垃圾产量等随之增长。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市、区政府应该根据环卫工作的现状,建立相对稳定的环卫投入机制,保持一定的增长比例,促进环卫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环卫管理水平,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环卫保洁服务和洁净的人居环境。
      3、改进、完善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确保征收到位。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是经国家批准的合法的行政事业收费,主要用于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哈尔滨征收垃圾处理费始于2003年,执行的是参照建设部等四部委文件制定的《哈尔滨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自开征以来,征集率一直很低,四年平均缴费率仅40%左右,每年流失征费上千万。其原因:一是城市居民住户、企业经营单位(宾馆、餐饮等)、个体工商户、建设单位等征收较难;二是不少单位讨价还价,不愿足额交纳;三是地方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将其列入减免范围;四是没有强制性征收措施。为了保障环卫作业经费投入,寻求更合理、更有效的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势在必行,可以借鉴一些先进国家(如新加坡)的做法,将垃圾处理费征收与水费、电费捆在一起,对不缴纳者实施断水、断电,甚至法院强制执行。这样既节省征收成本,又可提高征收率。
       4、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提高环卫设施总量水平。坚定不移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在稳步深化现行环卫体制改革的前提下,不断扩大公共财政投入资金市场化运作份额,引导、扶持、扩大社会力量参与环卫作业市场,如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垃圾收集运输,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等,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为环境卫生提高提供法律保障。
      1、完善环卫法律、法规
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行政许可规范和提高环境卫生标准为准则,在原有各项管理办法、条例的基础上,对包括垃圾分类、大件垃圾排放、道路清扫保洁、餐厨垃圾管理、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及监管、公共厕所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等等方方面面,涉及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办法进行修订,细化有关处罚条款,提高可操作性,真正实现环卫长效管理。
      2、严格执法,从严处罚
一是与一些先进城市、国家相比,哈尔滨市的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远远不够。处罚手段主要限于警告和罚款,缺乏类似香港有权吊销违章门店营业执照等规定,权威性小,如果不辅之于严格的环卫专项执法,是无法彻底扭转其被动局面的。我们必须下定决心,对违法行为直接予以处罚,不搞“下不为例”。二是要有专门的环卫执法队伍。2007年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和市容环卫管理处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将市政、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市容环卫管理处行使。为城区环境卫生的提高,提供了坚实的执法保障。
  环卫专家说,市容环卫管理工作需要管理、执法、作业、考核、监督、宣传紧密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系统的整体功能,才能打牢城市管理基础。 我认为,我们可以借鉴深圳的做法,将一些涉及环境卫生方面的执法权重新划归城管局,各区级城管局成立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对一二类街路诸如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车外抛物、乱倒垃圾、乱悬挂、乱张贴广告、乱摆摊设点、污染道路及店家“门前四包”不落实、建筑工地硬铺装不合格或不使用、残土拉运不苫盖等现象进行执法。各街道办事处城管所设专人,对三四类街路上述现象进行处罚。抓住执法重点,提高环境卫生执法力度和管理水平。同时要严格内部管理。建立和实行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工作量化指标,并每月对量化指标进行考评并与市容环境辖区责任制量化考评挂钩,以提高执法效率,坚决克服执法队伍不作为的思想
     (三)统一作业主体,精细作业环节,为环境卫生提高提供基础保障。
      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居民垃圾收集转运等作业全部收归区级城管部门统一负责,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环节,环环相扣,彻底解决作业衔接不良、作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作业部门所属不一而给环境卫生造成的二次污染和人员浪费。
对物业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达到街路整洁干净,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温馨舒适的目的。
对商家业户、居民规定垃圾排放时间,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非排放时间不允许乱扔垃圾。
    (四)活用现有人员、政策,为环境卫生提高提供资源和政策保障。
      1、活用人力资源。各区城管局现有一批城管监督员,负责城管方面的信息采集。这支队伍现在已经训练有素,可以有效利用,要求他们既当监督员,又当保洁员,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协助保洁员捡拾地上丢弃的零星果壳,纸屑,烟头,白色(塑料袋等)及灯杆上的假证广告,减少污物滞留时间,提高保洁效率、质量。与此同时,赋予他们监督的职责,对保洁员漏岗、聊天、不作为的行为进行拍照,每周通报一次情况,强化了监督检查的力度,也为奖惩提供了良好佐证。
      此外,还可以大量聘用40、50人员,他们有社保、医保基础,政府不必大量投入资金为他们上保险,只需为他们续接保险,不但节省了大量资金,解决了他们的再就业问题,同时也解决了环卫行业人员短缺问题。
      还有,退伍转业军人,城管部门优先录用,成立环境卫生监察执法队伍,对乱泼污水、乱倒垃圾、占道经营、车外抛物、乱扔果壳、纸屑等进行处罚,这些人组织纪律性强,有责任心、有活力,不但能起到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让更多的人理解环卫工作,关心城市的环境卫生,更能充实监察执法队伍,解决人员缺失问题,从源头杜绝污染,提高城区环境质量。一些有转业技术的退伍转业军人可以担任驾驶和汽车修理的工作,解决现阶段大型清扫保洁设备无人驾驶,无人维修的尴尬局面。
      2、空间方面的保障
      合理利用立交桥下空间,筹建大型环卫作业机械停车场和扫道土垃圾倾卸间,解决大型环卫作业机械的停放、清洗、维修、保养问题和器械清扫产生的垃圾无处排放的问题。
另外,也可以利用这些空间,建造环卫工人休息室、工具间,解决环卫工人无处休息的问题。
     (五)强化宣传教育,为环境卫生提高提供社会氛围。
      前段时间,哈尔滨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严禁车外抛物,保护环卫工人劳动成果”,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起点,我们应该建立一套以媒体为依托的社会宣传网络、以投诉为手段的市民监督体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卫管理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化的环卫管理新格局。合理利用电台、电视台的宣传短片、声带、海报、条幅、公共交通工具等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提高环境卫生的信息。还可以以专栏、专题节目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向市民征集加强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及时修正现有政策、法规,让它们更具适用性、可执行性。在广泛宣传环境卫生知识的同时,要合理利用宣传媒体,对那些有损城市形象的行为进行曝光,强化市民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真正做到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建美好家园。
 
  主办: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 制作: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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