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的提案
 
      目前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带动了外来人口来我市生活和工作。他们的到来带动了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但也使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对流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此,我建议从以下两大方面入手,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
 一、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增强流动人员的归属感。 
    1、与本市居民享受一样的优惠政策。如居住在我市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实行优惠的住房政策。大部分流动人口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固定单位,行踪不定,所以很难像常住人口那样管理起来。能否对外来人员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当然房租金不会象低保户一样低,房租金应达到一般租金的80%即可。这样使这部分外来人员享受到了实惠,又将他们集中到一起,便于管理。
      3、利用街道的司法所为流动人员及外来务工者提供法律援助。对于本辖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街道及社区的司法调解部门可以免费为他们在签订劳动就业合同,拖欠工资等问题上提供咨询服务。不但可以促进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同时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4、成立流动人口之家,实现流动人口亲情化管理。以社区为单位,分别成立“流动人口之家”,搭建流动人口服务平台。一方面转变服务方式,主动上门服务,由流动人口管理员登门为外来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另一方面每个社区流动人口之家由专人负责接待处理流动人员在生活、医疗、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求助,对流动人口中的弱势群体适时进行帮扶慰问。同时积极开展社区文体活动,吸引流动人员参加,营造邻里和睦,和谐文明的社区生活。经常召开一些遵纪守法、劳动就业、依法经营、计划生育、文明道德等方面的知识讲座,提高流动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增进社区与流动人员的感情,增加凝聚力,促进管理。
      二、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
加强对流动人口与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单单依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有限的,要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来共同完成这项工作。
      1、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管理。用规章制度约束用工单位把好用人关、教育关、管理关,如果用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诸如无居住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外来人口,公安机关应给予严厉的处罚。
      2、实行包片负责制度,实现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权下放到社区。以社区为基础,划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区。每一个责任区由社区主任作为流动人口管理员,负责本责任区内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资料登记、办理暂住证及进行日常管理;每一个责任区均由单元组长、辅警、社区志愿者作为信息员,由他们提供责任区内流动人口变动信息,及时反馈情况,管理员及时入户对流动人口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
      3、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库,实现流动人口数字化管理。以办事处和派出所为主体,通过不断拓宽流动人口信息渠道,逐步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第一是街道由信息员收集提供流动人口信息。第二是派出所通过对住宅、经营企业的检查,发现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及时掌握信息。第三是各房屋中介与派出所进行联网,每天更新房屋出租出售情况,形成一个流动人口信息渠道。第四是通过税务部门在收缴出租房屋房产税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第五是通过物业公司等房屋管理部门掌握流动人口信息。通过整合公安、房管、税务等部门现有信息资源,形成资源共享,由办事处统一建立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帐、薄、卡,即办事处有流动人口管理台帐、社区有流动人口管理薄、社区主任及流动人口手中有对应管理卡。办事处和派出所定期交换更新流动人口信息,努力实现流动人口数字化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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