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载体。城市森林是城市生态环境的主体,城市森林是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森林建设是增加城市绿色GDP的有效途径,城市森林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林业局规定的标准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一、哈尔滨市绿化建设的突出问题
1、城市绿化指标偏低,绿地布局不合理
经过几年的建设哈尔滨绿地指标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和国家森林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部分主城区绿地率、森林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落后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另外,在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城市生态功能区规划建设、绿化科研能力、管理制度建设、城市道路、铁路和河流的绿化率等主要指标和国家森林城市指标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公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达不到90%,市民对城市绿化满意度不足60%,这些主要指标在国内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排名中均在倒数位置。
2、城市绿化树种单一,植物景观多样性差
近年来哈尔滨城市绿化规模不断扩大,新的绿化植物种类有所增加,但经调查哈尔滨市应用的城市绿化常用植物种类(木本)只有50种左右,而乔木树种20余种,城市行道树不足10种,其中樟子松、云杉、杨、柳、榆占70%以上。加之城市绿化规划设计水平低,注重硬质景观,设计人员对植物不熟悉,使得城市绿化结构简单,植物配置不合理和植物景观多样性差。而同样处于东北的长春和沈阳城市绿化植物种类多达100种以上,北京和上海则达到在500种以上。
3、城市绿化存在多头规划、多头建设和多头管理问题
哈尔滨的城市绿化各自为政,多个部门规划、建设和管理,缺乏协调,出现了规划设计评审及建设标准不统一、城乡结合区域绿地建设出现空白、后期管理养护不及时、绿地档案不清、绿地无法统计、部分绿地建设和管理责任不清等现象,给城市绿地管理带来诸多问题,直接影响城市绿化的整体效果。
4、城市绿化苗木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苗木供给严重不足
随着哈尔滨城市绿地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市绿化建设要求的提高,苗木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哈尔滨市内及周边虽然有一定数量的国有和私营苗木企业,但存在经营品种单一、种类少、缺少标准化苗木和苗木供给严重不足等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哈尔滨市绿化的发展。另外,由于缺少对植物的了解和对大树移栽的认识偏差,盲目移栽非标准化生产的苗木,特别是自然林地的大树,造成了自然资源的严重破坏。
5、绿地养护投入不足,绿地管理水平低
多年来哈尔滨城市绿化的建设费用逐年增加,建设标准不断提高、绿地精品和生态林地越来越多,但绿地的养护费用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而大量的整形植物、彩化植物的应用和近年来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使养护管理费用更显不足,出现了许多绿地杂草丛生、绿篱无人修剪和病虫害发生等,也出现了名木古树和珍惜树种长势减弱、死亡和病死树木砸车伤人的事件。另外,由于资金缺乏,无法建立先进的信息管理平台,缺乏绿化的预警机制,许多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城市绿化管理处于较低水平。
6、城市的一些决策者和管理者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意义认识不 够,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理念有误
哈尔滨比较重视城市硬件的建设,重视城市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安居工程和大的环境设施的投入,但对城市绿化这一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的建设认识不够,主要表现在对绿地和林地的保护不够、因建设的需要随意侵占和拆除绿地和林地,使得城市中心区的绿地面积不断减少,环境越来越差,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缺少对名木古树及绿地生长环境的保护,在道路和场地铺装中大量使用不透水和不透气的硬质材料,盲目推进城市化进程,城市硬质区域越来越多,严重破坏了植物生存环境和城市地下水的平衡。哈尔滨近年来在城市绿地、滨水环境和自然区域规划设计出现了盲目引进所谓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的现象,对硬质景观与形式的追求超过了对植物景观和生态效益的追求,忽视了植物在城市环境改善中的主体作用。
7、城市绿化缺乏城乡一体化的生态规划,无法实现网络化的生态格局
由于哈尔滨的城市绿化还局限在管理权限的范围下实施规划和建设,城市和乡村、城市和自然区域以及城市水域的环境规划和建设相对独立,无法形成有机联系。到目前还没有由多部门合作完成的城市区域的系统生态规划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二、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议
1、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大生态圈战略,构建具有哈尔滨特色的路网、水网、林网和生态功能区相结合的城市生态系统。
我市应牢固树立“显山、露水、见绿”的生态思路,发挥我市东南山多,城市周边和城中水系发达的优势,以自然山水为骨架、多样化的地理形态为依托,把我市置于“水”中,置于森林的怀抱中,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园和涵养区。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一定要遵循生态原则,从最大限度的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合理选择树种,强化植物的多层次结构,增加城市绿量,体现植物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在松花江、阿什河、呼兰河、运粮河、蚂蚁河以及马家沟、信义沟、何家沟等江河沟规划及改造时,规划相应宽度绿带,使其真正成为城市的绿色生态廊道。二是结合交通主要通道和铁路绿化,使其变成绿色走廊。我市交通干道和铁路网络发达,但是以交通交通网络为依托的绿色廊道却不多见,建议在交通干道和铁路两旁广植树木,形成生态绿色廊道。三是结合农田防护林规划,实施绿网全覆盖。四是结合城市功能区和各类自然区域的生态功能,规划哈尔滨生态功能区,实现点、线、面结合的大生态圈空间格局。
2、加大城市中心区挖潜增绿的力度,改善绿地空间格局
在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市旧城改造和土地开发过程中,按城市绿地规划要求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要求制定相关政策,通过迁移、土地置换和开发用地拿出相应比例土地建设公园绿地和林地的方式,在城市中心区规划建设城市绿地。另外,城市中心区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占城市用地比例最大,因此,如何提高这类用地绿地率和覆盖率是城市中心区绿地挖潜的关键,可以通过规划控制、制定评价体系和建立相应的环境评估标准对这类用地的绿地建设进行评估,并将结果与各项评优结合。此外,哈尔滨城市中心区的铁路和内河沿线还有一定的挖潜空间,可以通过规划、与产权部门协商和拆迁补偿的方式将土地划做绿化用地。同时,进一步加强城市环路和主要交通干道的生态廊道建设,以改善城市绿化格局,提高绿地指标。
3、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树种规划,丰富城市植物景观
哈尔滨市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已经制定了树种规划,但对树种选择的具体方法及保障规划的实施措施还不够明确,建议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城市林业部门和水务部门合作,结合城市各类绿地和水域的特点按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各类绿地和水域环境应用树种的种类和年度增加树种种类的计划,并纳入各类绿地和水域的建设标准评估中。同时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科研立项支持企业开展植物引种,保证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4、改革机制与体制,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认真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通过调整政策和改革机制、体制,建立良好的城市绿地管理运营模式,保证城市绿地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城市规划部门、林业部门、水务部门和园林绿化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地专项规划,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成立专门机构按规划统一组织立项、设计和申报实施计划,由各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和管理,由专门机构统一验收和进行年度评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应按照规划严格实施,能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事件,消除破坏绿化成果案件的发生;森林城市建设有长期稳固的科技支撑;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图件齐备等。
5、强化地域特色,建设资源与气候特色突出的森林城市
哈尔滨的城市特色鲜明,森林和湿地资源丰富,寒地植物多样性高,四季分明,季相景观突出。因此,哈尔滨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应体现如下特色:突出寒地植物景观特色、强化植物季相景观、打造森林湿地景观、体现森林文化,形成绿色网络发达、生态功能强大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
6、加大绿地养护管理的投入,提高绿地管理水平
针对绿化养护管理费用在同级城市偏低的问题,应结合各类绿地建设标准和养护管理内容分别制定单位绿地绿化养护管理费用标准,以保证各类绿地得到有效管护。建议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迅速发展专业化和现代化程度高的绿化养护管理企业,使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步入良性发展轨道。针对目前哈尔滨城市绿化管理数字化程度低的问题,尽快投入资金,开发城市绿化管理数据库和数字化管理中心,使城市绿化管理上层次上水平。
7、积极探讨加快绿化苗木企业规模化建设措施与方法,保证城市绿化苗木的可持续供应
对现有国有苗木企业进行改革,通过制定年度计划和指标的方法保证国有苗木企业为城市绿化提供基本的苗木供应。对私营苗木企业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和提供贷款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并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调动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制定苗木生产标准和规范,以保证企业为城市绿化提供良好服务。在鼓励现有绿化企业发展的同时,政府应结合城市周边村镇经济发展,开发建设城市绿化苗木之乡,形成有规模有特色的城市绿化和林业生产的苗木基地,以促进城市绿化苗木和林业造林的规模化生产和供应。
8、加大森林城市建设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生态意识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努力提高森林城市水平,使生态环境建设必须纳入法治轨道,才能保持森林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可持续性。另外,在全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提高市民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倡导绿色消费,强化文明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支持率达80%以上。同时,加强城市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森林城市建设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依法管理,切实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管理水平。
9、改变观念,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地位提升到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
作为城市的领导者、决策者和管理者必须认识到绿地是城市唯一的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城市绿地是城市环境建设的最敏感的视觉指标,也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我们应该在观念上认识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作用与意义,保护好现有的绿地和森林资源,重视植物景观是城市景观的主体和环境的决定因素,不要盲目推崇外来的方法、意识和对环境的态度,强化专业意识,重视专业的管理者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中的作用。总之,只有改变现有的不符合哈尔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观念,以全新的视角去认识哈尔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意义,这座城市才会变得更加和谐和美丽!
(作者:东北林业大学园林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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