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公办幼儿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民进哈尔滨市委员会
樊艳红
近年来,我市积极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推进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促进了教育公平,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但仍存在发展不均衡不规范的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就是办园经费不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规范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益。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到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建议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加强督导考核。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均衡的发展原则,将学前教育纳入到社会发展规划中,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学前教育经费增长机制,确保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经费支出中的合理比例。强化资金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联动检查机制,强化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工作绩效考核。
建议尽快落实编制,提高财政供养比例。按照《黑龙江省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为幼儿园核定编制。逐年招聘幼儿教师,一方面减轻幼儿园经费负担,另一方面补充幼教队伍。建议动态调整生均经费和收费标准,合理分担成本。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该家庭担的,根据家庭收入逐年提高情况,适当增加收费额度,从而满足幼儿园发展需求。公办园应加强自身宣传,扩大影响力,主动向教育基金和社会组织申请助幼善款,作为积累保存下来,以应对突发情况。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开源节流,比如疫情期间生产自救的系列举措,不妨可以作为一种补充经费的常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