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立论

推进节能减排 促进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发布日期:2020-01-06

  【建言献策】

  建言背景

  近年来,我市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做出了工作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大部分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状分析这充分说明,坚持不懈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就能做到“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需”,真正办成惠民生、得民心的大实事。但是,也应清醒认识到,我市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工作形势还相当严峻,还需统筹兼顾、突出实效。

  核心建议

  强化污染监管防治,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工程。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首先要强化污染监管防治工作,从根源解决问题。应建立功能完善、高效运行的城市基础设施,还要建设符合自然规律、优美宜人、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其次,应加快推进企业节能降耗技术的改造,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技术,建立生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市场调节机制。

  完善管理体系,加大监督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和等级监督的评价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特别是对千家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管,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企业向社会公告,限期整改。扩展节能产品认证范围,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研究建立并实施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

  依靠科技创新,加快新技术开发和推广。低碳经济崛起的关键在于技术创新,实现节能减排关键在于科技水平的提高。首先,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对优异实物节能减排技术进行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将低碳技术推广纳入节能支持政策中。企业也应积极吸收和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挖掘节能减排的每一环节潜力。其次,要突出抓好电力、石化、钢铁、造纸、化纤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减排,提高现有生产能力的能源利用水平。

  夯实工作基础,狠抓节能减排工作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必须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做强有力的保障。要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和监督审查制度,实行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强化节能减排指标约束。同时,要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监督工作。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研究实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办法。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人民群众的参与和配合至关重要。应在全社会树立低碳意识,形成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浓厚氛围。政府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及节能减排的益处,切实把节约资源和环保监督理念融入到各级各类的学校教育中。

  来源:《哈尔滨政协》

  作者:市政协委员 金光泽

  责编:市政协研究室信息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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