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加强贫困残疾人精准帮扶措施的建议
提案者:盛国滨
提案内容:
贫困残疾人是困难群体中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 帮扶更需精准施策。目前,贫困残疾人群体在增收、教育、照护等方面存在迫切需求,亟须有针对性的帮扶。
扶贫无盲区,对症需精准。残疾人群体是扶贫工作短板中的短板,如何精准施策、更有效地帮扶,关系到脱贫攻坚大局。目前,贫困残疾人群体规模有多大?需要哪些帮扶?如何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是本提案研究回应的问题。
问题:
1.截至2017年底,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数量仍有10870人。这些贫困残疾人中,一是重度残疾人占比大。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就有6000余人,占到了贫困残疾人总数的55.5%。二是分布分散。偏远乡村地区占比高,非偏远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也不少。三是致贫原因既有收入低造成的“贫”,更有环境因素造成的“困”。贫困残疾人由于环境的障碍,自身发展能力弱,收入来源有限,家庭支出大,是典型的支出型贫困,是特殊困难群体中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
2.乡村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不足,农村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等残疾人服务资源有限,专业服务人员极为匮乏,无法服务兜底保障贫困残疾人的特殊困难需求。
3.对于贫困残疾人的特惠扶持政策宣传还不到位。一些贫困地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康复服务、特殊教育、家庭无障碍改造政策不了解,落实政策滞后。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特殊性和难度认识仍需提高。部分地方把贫困残疾人的致贫原因都归结到“因病致贫返贫”的范围,没有科学精准到多数残疾人贫困户因残障致贫而非疾病致贫的特殊致贫原因上。还有一些地方还未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引起足够的重视,仍然把贫困残疾人家庭与一般贫困户同等对待,仅能享受到普惠的扶持政策,没有针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特殊困难和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和帮扶措施。
建议:
1.应强化对贫困残疾人的兜底保障,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帮扶。从医疗上,进一步降低贫困残疾人及家庭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为贫困重度残疾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要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真正实现“应保尽保”,要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随着物价和实际支出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教育帮扶上,逐一解决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要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和未入学原因,逐一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逐个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安置工作,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水平,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有学上。
3.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加快推进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进度,进一步提高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补贴标准;加快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的托养照料服务。“给钱给物不如给服务”,托养照料是贫困重度残疾人脱贫解困的最大期盼,要充分利用乡村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和住房,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综合措施,为有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邻里照护服务,降低家庭照料护理支出成本,释放家庭看护劳动力,改善其基本公共服务状况和生活质量。
4.加快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和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推进农村残疾预防,提高康复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和康复设施建设,加快推动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让贫困残疾人更好地享受资产收益。在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形成的设施农业、光伏、水电、乡村旅游项目等资产收益,以及土地流转、宅基地使用、资源开发形成的资产收益分配过程中,优先配置因残致贫家庭,并适当提高折股量化和资产收益配置比例。
承办单位:哈尔滨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办)
答复内容:
一、 对贫困残疾人的兜底保障方面。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府承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我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已全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达95%以上。在落实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项健康扶贫政策的同时,投入资金,按市和区县两级政府各承担50%比例,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商业补充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5%;经过今年6月初市残联与市民政局核查,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已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应补尽补。
二、 对残疾人教育帮扶方面。一是加大投入力度,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二是注重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特殊教育服务方式;三是坚持开展大型文体活动,为学生康复和展示自我提供载体和平台;四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义务教育向两头延伸。
三、在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方面。经第三方评定,确定了全市农村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残疾人家庭危房数量,目前各区县(市)正在进行房产信息比对、核查认定本户及本村(屯)子女安全住房和赡养能力,11月底前,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采取修、租、买、建和幸福大院等方式加以解决;依托国家阳光家园计划,我市1026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享受到了居家托养服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有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邻里照护服务,释放家庭看护劳动力,改善其基本公共服务状况和生活质量。
四、在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方面。在全市建立了社会化残疾预防和控制体系,完善了残疾预防机制,组织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婚前卫生指导、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咨询,做好孕期诊断、筛查工作,残疾预防及个性化康复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指导市一专科、市精防所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全面加强精神残疾的预防和监控,健全了精神疾病三级预防网络。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面达95%以上,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覆盖面约为40%左右,其中五常市、巴彦县、宾县、木兰县、依兰县辅具适配实施按需适配,达到全覆盖。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成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面为80%左右;近三年来,按照省残联“爱得其所”项目的要求,我市共为县(市)500余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项目,内容包括:地面平整、修建坡道、改造非标门口、安装防盗门、安装一字扶手、安装取暖设施、改造低位灶台等,较好地改善了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状况;我市已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产业项目全覆盖,其中享受1项的贫困残疾人最多,占47%,每人每年实现增收在1000元至9000元之间。下一步,市残联计划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机构和居家托养服务,促进贫困家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自身发展,在帮助残疾人就业增收、融入社会的同时,也解放他们的家庭,增加了家庭收入,为脱贫解困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