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加强外卖监管 保障人民健康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12-25

案 由:加强外卖监管 保障人民健康的建议

提案者:民盟哈尔滨市委员会

提案内容:

随着“互联网+”模式的迅速发展,网络订餐已经成为很多人餐饮消费的选择之一。在给人们带来便捷和优惠的同时,网络订餐平台也成了无证经营、“黑暗料理”的避风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当前流行的网络订餐交易做出明确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然而,自法律实施以来,无证、无店的“黑窝点”借网络平台经营食品外卖现象依然频现,而且据相关媒体调查发现,在网络订餐平台上,套证、借证等现象屡见不鲜,激增的客源令“黑外卖”的卫生隐患放大。为确保网络食品安全,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从事网上订餐的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备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及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及时摸清辖区网络订餐平台实体单位情况。通过与商务、工商、通信等多部门沟通,对辖区内从事网上订餐的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备案。

二、严格资格准入。对于证照不齐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其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商家,不得通过网络从事食品经营。此外,销售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冰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网络餐饮经营者应当对食品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储运措施,或委托具备相应储运能力的企业进行储运。网络订餐经营者应当将送餐人员健康状况、送餐必需的设施、设备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三、强化平台责任,建立第三方平台评价体系。经营网络订餐的第三方平台应建立入网餐饮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以便于消费者选择,促进入网餐饮单位规范自律,提高管理水平。信用评价体系应包括消费者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评价、第三方平台对餐饮单位的评价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等监管信息的内容。第三方平台对于存在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集中或者诚信记录不良的餐饮单位,应采取调整搜索排名、暂时或永久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发现入网餐饮单位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第三方平台还应及时报告餐饮单位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平台还需与网上餐厅在民事责任方面签订协议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害。

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应适应新的市场规律,主动作为,不能因平台在网上,就对其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对新兴行业既要热情服务,又要依法监管。加强引导,明确网络餐饮的准入门槛标准,强化平台用户的实名认证和餐饮行业的准入条件,对第三方网上订餐平台提出硬性的许可要求,把监管责任落实到第三方订餐平台,督促其必须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的准入资质,加强现场核查。监管部门一旦发现问题,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或处以巨额罚款,或依法吊销许可证,并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最大限度地净化网络订餐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行业自律规范。餐饮企业协会和互联网协会等可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签订自律公约,建立消费者先行赔付机制,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承办单位: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一、 从严要求,明确网上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线上线下订餐不一致暴露出网上第三方平台组织者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传达以及商户证照核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存在问题,监督部门要求网上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规范商家在平台上公示的信息,对证照不齐全商户坚决不予合作。一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方面相关法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遵守商业道德,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入网餐饮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严格实施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实名登记、资质审查,及时核实更新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资质证明材料。三是明确入网餐饮遵守责任。以签订入网合同等方式,明确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遵守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四是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员。建立订餐平台定期巡查机制,设置专门网络食品安全管理专员,对平台内经营的食品及其信息进行检查,发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五是开展网上第三方平台自查活动。对我市范围餐饮服务单位再次进行核查。对证件过期,地址不符的商户不予合作,并严格要求新签饭店按照《六步审核》以及《八步拜访》来进行,确保线上线下一个样。

二、 严惩重处,确保网上订餐食品安全

近几年来我局多次开展全市打击网络黑快餐专项行动,全市共下线1873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出动执法人员278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54车次,下达监督整改意见345份,取缔49家,立案查处60家(含两家第三方平台),罚款40万元,较好净化了网上订餐环境。今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哈市监综〔2019〕9号),制定了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市)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针对辖区内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检查要全覆盖。全市持续开展近5个月的专项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要求4、5、6、7每月上报清查情况,立案查处情况,下线情况等,确保网上订餐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三、 开展“净网”行动,确保线上线下同质同标

时值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由我局主办,平房区市场局承办的哈尔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净网”行动启动仪式,在平房区红旗茂商城举办。平房区将率先与网络平台经营主体实现有效对接,切实加强网络餐饮食品经营合法准入、规范经营、失信退出等全链条监管,开展“三清双查一封行动”,“三清”(即“清理证照不全”、“清理假证假照”、“清理不符食品安全要求”),确保依法登记、证照齐全方可上线经营;“双查”(即监管部门、网络平台严查证照和食品加工条件),确保证照不全、加工条件不合格的餐饮单位,通报平台实时下线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上线经营;倡导“一封签”(即将外卖食品包装送餐前进行独立封签),有效降低餐饮食品配送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积极弥补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手段不足,进一步净化网络餐饮环境。

四、 畅通渠道,保证消费者权益落到实处

我局已建立“12315”、“12331”投诉举报热线,同时与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系统进行对接,对接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在第一时间下派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信息或是处理结果。我市将按《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要求各区、县(市)局对辖区内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的违法行动进行查处,要做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问题投诉举报工作,由网络送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餐饮经营者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监管到位。各区、县(市)局要把网络食品经营纳入日常监管,常抓不懈,必要时也可由省局、市局协调相关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进行约谈和处罚,确保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经营者双向查处力度,确保网上用餐食品安全。同时我局进行了消费警示,提示广大公众在网上订餐时尽量选择日常熟悉的餐点,对那些没有门面和就餐环境照片、地址标注在居民楼内的订餐点要慎重选择。

[关闭]
  主办: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 制作:哈尔滨新闻网
  备案号:黑ICP备05009145号
  纪检监察电话:0451-8649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