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立论

做好沿岸散排污染源排查监督加快三沟上游分散污水厂建设
发布日期:2019-11-07

  

  松花江是我们的母亲河。随着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加强,松花江流域的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2016年发布的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黑龙江水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还有差距。流经哈尔滨主城区的河流除了松花江,还有4条支流,分别是马家沟、何家沟、信义沟和阿什河。应加强松花江流域和“三沟一河”污染防治与监督,促进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水质和污染物排放有着必然的联系。污染在水中,根源在岸上,其中工厂源由于点位固定,已经列入生态环保日常监测范围,而一些生活源和商服污染源则比较分散,因此,应切实做好松花江沿岸散排污染源的排查与监督工作。应加强管网建设,杜绝城市污水影响松花江和“三沟一河”水质,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要求,确保我市3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加强雨污合流、混接错接排查和管网清淘,推进设施改造和建设。

  应加快“三沟”上游分散污水厂建设,对群力污水厂建设加紧督办,提高平房水厂排放标准,并使其经过与初雨预处理的雨水混合后进入河道,通过生态化改造后即可形成水景观。初降雨水会携带大量空气中的灰尘和地表尘土及路面油污等,应将我市的初雨截留处理问题尽快提上日程,避免雨水流入“三沟”造成严重污染。《黑龙江水污染防治方案》中要求,深化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到2020年,实现退耕还湿50万亩,恢复湿地面积100万亩。应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技术力量,在松花江流域建设中要引入能力强的设计公司。在湿地建设过程中要尊重和保护原生态,不应拿水域当白纸,破坏一块,再建一块,将经营利益置于生态环境利益之上。人造美要在符合防洪要求下让位于原生态美。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市政协常委 王秀蘅

  责编:市政协研究室信息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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