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推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与监管能力现代化 提高生态环境监管保护工作科学性有效性
(五)强化综合支撑,提高污染防治监管的保障水平:
■发挥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作用,建立同污染监管和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的资金保障体系
《调研报告》建议,应建立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运用各种绿色金融工具,通过政策设计建立针对产业的利益诱导机制;鼓励投保生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快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的全面实施;设立哈市“生态环境修复基金”,吸收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并赋予此类资金社会资本收益优先权,对该基金支持的修复用地及生态环境项目等的再开发;设立长效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和运维给予资金支持。
■完善生态环境投入回报、补贴与风险补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监管治理领域
《调研报告》建议,应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绿色债券资本体系,完善界定标准、财税优惠、信息披露、政府担保等制度安排;推动生态环保产业由工程建设向服务运营转型;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支持将农村生态环境设施项目整体打包,提高收益能力,积极培育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主体。
■加大污染监管防治专项研究和重大项目科技攻关,加快新兴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调研报告》建议,应鼓励以绿色发展引导基金、PPP等金融方式将污染减排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污染减排运营管理第三方服务,导入企业应用;利用大工业设施,如水泥窑炉、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等;在哈市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置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保护实用技术和装备研发内容;发展蓄电池等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利用技术,引导生产企业遵循“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原产品”的理念设计产品。
■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对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生态环境与健康进行调查研究
《调研报告》建议,应设立市政府生态环境与健康工作委员会,统筹解决部门间联合调查、资源共享等重大问题,提出重大政策措施等;开展全市土壤污染源调查评估,建立土壤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加大应用力度。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调研报告》建议,应积极探索利用工业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手段,对污染源进行全覆盖监管;鼓励各区、县(市)布设可覆盖辖区的生态环境趋势性监测子站,形成全市区域内全天候、多层次的数据监测与分析体系;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加快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非法排放污染源识别定位技术与监管决策支持系统。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不断提高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调研报告》建议,应打造一批高素质的生态环境审计组织和审计师;大力发展生态环境科学高等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批熟悉掌握生态环保知识,懂生态环保管理的专业人才;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工作,加快生态环保科技成果转化。
(六)开展全民绿色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治理格局:
■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动员机制和模式,加强民主监督,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监管治理体系
《调研报告》建议,应充分释放“东西南北中”参与生态环境监管的力量,畅通广大群众和全社会舆论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的机制;建立反映生态环境问题的网络信息平台,实现生态环境问题举报、生态环境信息共享等功能;加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公开力度,保证公众知情权;提高污染事件举报的有效性,将污染举报纳入“12315”“110”等民众熟知的举报电话中,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要及时记录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相关情况。
■健全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和严惩重罚等相关制度,落实企业生态环境监管治理主体责任
《调研报告》建议,应对哈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相关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与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保护税等最新的政策变化相衔接;建立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化系统,将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相关网站公开,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企业申报、第三方审计、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抽查、税务部门征收的生态环保税管理体制。
■推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监督保护意识
《调研报告》建议,应在中小学课程中增加生态文明或环保实践课程;监督哈市电商企业、外卖平台、快递公司等建立行业生态环境自律规范;重点帮扶一批从事绿色产业脱贫的群体,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引导贫困地区群众的绿色致富观念;调动广大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探索建立“村民自治、县乡监管”的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市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来源:哈尔滨日报 阴祖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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