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推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与监管能力现代化 提高生态环境监管保护工作科学性有效性
(三)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监管保护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打赢蓝天保卫战,集中力量开展好工业、燃煤、机动车和秸秆焚烧“四大污染源”的监督治理工作
《调研报告》建议,应整合全社会多主体共同参与的联合共治共管的有生力量,协同推进哈市生态环境监管、治理和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工业污染的监管与治理工作,推广应用无毒催化剂、稳定剂、着色剂等产品;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治理散煤燃烧,引导鼓励实施“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工作;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管和治理工作,主动探索机动车治理技术应用及方案;建立长期有效的秸秆综合开发利用和监管治理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哈市春秋季秸秆焚烧污染问题,把处理秸秆的过程变成一套工艺(或流水线)、一个产业;强化对区、县(市)的监管和治理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打好水源地、城市黑臭水体、“三沟一河”、生态湿地和松花江水生态环境综合监督保护等修复攻坚战,认真借鉴浙江省“五水共治”的“依法治水、科学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经验,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
《调研报告》建议,应强化松花江、“三沟一河”、生态湿地、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重点湖库等水域的监管保护工作,推进哈市供水工程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采用多元化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积极建立地下管道隐患检测与修复装备、新型修复材料以及非开挖修复施工全链条产业基地,培育地下管道非开挖修复新型产业。
■学习浙江省多措并举防控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环境风险的经验,强化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和安全利用,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的生态环境安全
《调研报告》建议,应开展哈市土壤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和等级划分,实施土壤生态环境分级分类管控;根据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结果,制定全市土壤监管保护治理与修复规划;制定专门土壤生态环境监管保护与污染防治法规,建立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治理
《调研报告》建议,应探索物联网监管技术开发与示范,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源头、收集储存、装车运输到终端处理,实行线上线下全过程监控与管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中的职能分工,理顺完善各部门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工作机制,加快健全政府领导下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推进机制,真正建立起符合哈市实际的科学、完善、有效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利用体系;建立完成城市垃圾清运处置的封闭管理体系,确保垃圾从产生到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得到全社会精细化、规划化的管理,彻底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监管治理,坚决打好美丽乡村攻坚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行动,以“污水革命”“垃圾革命”“厕所革命”“能源革命”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村污水、垃圾、厕所和秸秆焚烧等问题
《调研报告》建议,应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技术标准体系,把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治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实施严格规范的土壤、水体监测和统计、考核制度;尽快出台和完善我市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内容,建立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标准体系,有效指导各区、县(市)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保护能力建设,统筹建设农村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处理设施,切实保护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和农村环境卫生,积极推进旱厕改水冲厕的建设工作等。
(四)坚持系统谋划,提高生态环境监管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监管、保护和修复工作,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
《调研报告》建议,应加快构建哈市“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留出足够的国土绿化空间,充分利用主要交通干道、河流、公路、铁路等,增扩城市通风廊道和建设城市森林等;积极开展深化土地质量理化基础调查和江河、湖泊、水库等专题地理国情监测,摸清哈市生态地质环境底数;加强松花江、呼兰河、阿什河等流域内湿地、国家公园等区域的整体监管和保护,建立生态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恢复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尽早启动一批重大生态修复项目;改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把重点放在中低产田改造和治理摞荒耕地上;培育生态损害修复的专业化企业和专业技术市场,降低修复成本,提升修复效果;制定生态环境修复法规,确立科学合理的修复标准,建立配套的保障金制度。
■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监管,积极有效防范与应对突发的生态环境事件
《调研报告》建议,应建立覆盖全市的山水林田湖草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整合各类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健全化学品风险源动态监测和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体系,建立我市毒害有机污染大数据平台;加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监测站点、遥控系统建设,制定生态环境预警评价指标、分级管理方案,对生态环境系统的演化趋势进行预测评价;完善生态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规范生态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和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适时启动哈市“生态环境与健康”相关的立法工作;健全完善绿色保险制度,拓宽承保领域,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尽快制定和完善我市地下水应急水源地建设专项规划,并认真开展普查评价等工作。
■统筹应对产业区域性转移中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防范落后产能向经济发展较弱地区和农村地区集聚
《调研报告》建议,应制定中长期生态环境补偿规划,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协同机制和合理的补偿机制;相关转移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生态环境修复的主要责任;加大农田污染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对农民进行有效的司法支持与保护,稳定土壤监管修复资金来源;在全市建立有效的、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产业转移利益诱导机制和绿色发展利益分享机制等。
■因地制宜推行差异化、精细化的监管和治污模式,不搞层层加码和“运动式”治污
《调研报告》建议,应完善体现哈市特点的差别化生态环境资源管理与监督考核体系,完善实时监控体系;根据不同流域各区段水资源特点,科学制定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中下游修复方案;明确各区、县(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专项经费支持力度;探索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适应、符合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新型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不破坏土壤种植条件情况下,修改完善禁止利用耕地种植林果等的办法措施。
来源:哈尔滨日报 阴祖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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