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重大课题。哈尔滨是一个重工业城市,国企资产占据全省半数,哈尔滨的国资国企改革直接关系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能否顺利实施。从哈尔滨市国有企业运行现状看,盈利水平较低、规模小、投资分散、实力弱;改革进展缓慢,战投引进难度大。
一是大多企业还只是过去职能局的“翻牌”,沿袭过去行政化的管理模式,有公司之名,无公司之实,思想观念落后、体制机制僵化。二是内部改革不到位,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人才流失问题日益严重,国企成了民企的人才培训和输出基地。三是个别企业负责人还没有认识到国企是资源、是优势,没有把通过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为第一要务,视野窄、观念旧,市场化意识、开拓意识不强。
对此,九三学社哈市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 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 1、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结合国资布局结构调整,推动市直部门国企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依法加强对区县(市)政府国资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全市国资监管一盘棋。 2、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以及相关职能调整,制定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出台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科学界定监管边界。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服务意识,真正把国资监管机构建设成“国企之家”。 3、创新国企干部管理。坚持管少、管精、管活国企领导干部,对于混改后的国有参控股企业,只管应占席位的人员,经营层面一律由企业董事会选聘。加快外部董事选派工作,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 4、强化各类风险管控。重点是去杠杆、减负债、控风险。出台有关市属国企投融资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国企的投融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的底线。 5、强化日常监管。探索开展由市国资委向企业集团委派总会计师试点,推动财务监管由事后监管向全过程监管过渡。研究制定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有效规范企业投资经营行为。
二、推动国有企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1、力促企业扭亏增效。深化对连续三年亏损企业的专项整治,强化考核导向作用,逐级压实落靠责任,按照已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逐企逐月督导落实,确保扭亏和整治效果。 2、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坚持眼睛向外,发挥优势,在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中寻找商机,在主动参与哈尔滨新区建设以及深哈对口合作、哈长城市群中开拓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到市外、境外开发建设。 3、引导企业精细管理。推动出资企业对标国际一流、行业一流企业,找准管理短板。强化企业成本管控,有效处置积压库存和应收未收账款。围绕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动企业实施流程再造,优化销售模式,压缩管理层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4、加强企业创新驱动。引导各企业集团特别是商业类国企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自主创新,培育新业态,形成新产业。用足用好各类产业发展基金以及创新型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结合中国制造2025以及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与制造业、建筑业等产业的融合,加快国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三、引导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 1、突出主业。引导各企业集团立足各自功能定位,聚焦主业、专注主业,不搞多元多层,围绕主业拓展产业链、整合资产和资源,提高国有资本效率。 2、强化投向引领。以国资布局结构调整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本的投向引领作用,着力围绕“4+4”现代产业新体系,利用国有企业的资质信誉、国有资产的规模存量,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等方式,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集聚,提升国企对全市发展的支撑力和牵动力。 3、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坚持“加减乘除”一起做。先要做好“加法”,抓紧将资产整合重组到位;再做“减法”,全面摸清企业情况,该转制的转制、该剥离的剥离、该销号的销号,分类划转、处置无效、无关资产;最后做“乘法”,优化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配置,发挥经营管理上的协同效应,加强产业集中度,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发挥资源整合“1+1>2”的倍增效应。推动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市直部门原则不再保留经营性国有资产。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在竞争领域,区县原则上不再新办国有企业,对于现有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具备一定条件且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企业逐步进入市属管理,其他竞争性国有企业通过股权转让、混改等形式加快国有资本退出。 4、创新用人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坚决“去行政化”。重点是抓好董事会建设、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三项制度”改革,将市场化选聘、企业化管理、绩效化考核落实到位。
来源:九三学社哈尔滨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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