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立论

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形成基础探析
发布日期:2019-08-12

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形成基础探析

  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在实践中提出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新思想和新论断。本文从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四个方面探讨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形成基础,对于发展和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形成的文化基础

  中国虽然经历漫长的封建社会,但也积累了丰富深厚的政治文化传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合”思想和民本思想是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形成的文化基础。“和合”思想在先秦时期就已产生。其中“和”是中国道家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意为万物都包含阴阳,阴阳相互作用构成“和”。儒家也认为,“和”是万事万物存在的根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其最高境界就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儒家的和谐思想不论是深入到国家的治理层面,还是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层面,其结果就是固化为中国人思维方式和生活态度,主张通过协调、平衡等方式和方法,缓和矛盾和冲突,达到人、自然、社会、人内心的平衡稳定的状态。民本思想是协商民主思想的重要思想基础,它强调民为本,人民是统治的基础。对此,荀子认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可见,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从来没有缺失人的内涵。其特点就是关注人,但其关注的不是个体的独立的人的价值,而是群体性人的价值。其根本目的是实现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合”思想和民本思想,为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形成提供了认同基础。习近平批判的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使其精华部分成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元素,并充分的体现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实践中。

  二、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

  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协商民主有诸多表述,其中主要包括关于无产阶级民主实质的理论、关于党内民主的理论、关于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的理论等等。马克思和恩格斯在 19 世纪 40 年代创立了唯物史观,不仅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主动力,同时指出,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人。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对公社的普选权给予高度的肯定,并一针见血的指出无产阶级民主的实质。在马克思看来,人民所拥有的民主是完全被无产阶级力量所拥护的人民政权。公民之间是平等关系,公务员的工作是为公众服务并接受广大社会公众的监督。关于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理论,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对此,马克思还有更进一步的表述,他指出:“在政治上为了一定的目的,甚至可以同魔鬼结成同盟,只是必须肯定,是你领导魔鬼走而不是魔鬼领着你走。”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识到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代表着运动的未来,但不反对与其他党派的同盟和合作,前提是无产阶级政党要掌握运动的领导权,保持自身的独立性。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为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提供理论指导。

  三、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

  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民主革命时期、 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生动实践。包括党内协商民主思想和党际协商民主思想两大领域的内容。协商民主思想在党内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早在 1922 年,中国共产党发布的《对于时局的主张》中,明确提出建立民主联合战线的思想。以此为基础,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与国民党进行两次合作,有力的推动中国时局的发展。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实行“三三制”民主政权,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雏形。

  1949 年 9 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协商民主在新中国实践发端。1978 年,人民政协的作用和地位被正式载入宪法。1987 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1993 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被写入宪法。2012 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2018 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由此可见,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几十年实践探索经验的总结。此外,中国共产党注重党内协商和党际协商两大方面。关于党内协商,毛泽东明确提出:“一切重要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对于党际协商,毛泽东在抗战时期就提出:“那种独断专行,把同盟者置之不理的态度,是不对的。”因而,在 1956 年《论十大关系》一文中,针对党际协商民主,毛泽东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毛泽东之后,中国共产党其他领导人坚持协商民主思想,不断的把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推向新境界。对此,习近平指出:“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可见,中国共产党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丰富实践,是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实践基础。

  四、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形成的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运行必须有坚实的制度基础,这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在历经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并得以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一系列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为协商民主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也是协商民主得以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形成的制度基础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从宏观上讲,协商民主制度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决定的。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协商民主提供了基本的制度基础。从微观上讲,中国共产党在各个不同时期通过的方针和政策为协商民主保驾护航。

  1949 年,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方向指引。改革开放后,协商民主思想在实践中不断的制度化。1982 年《宪法》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协的历史作用和现实价值。1987 年的十三大首次提出构建“社会协商对话制度”。1993 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订案,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的思想写入宪法,使协商民主思想上升到国家宪法的高度。历经多年的民主制度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协商民主制度化在实践中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肯定协商民主的地位、作用和优势,为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做出突出贡献。近年来,陆续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的配套文件,标志着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基本建成。

  来源:《哈尔滨政协》作者:邵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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