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热服务水平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本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市水、电、气、热服务问题比较突出。
办理时间长例如,我市供排水、供热用户接入办理时限为 60 个工作日左右,是北京及沿海发达城市 15个工作的 4 倍,是河南、河北、陕西等中西部地区 30 个工作日的 2 倍,其办理时限过长影响工作效率。
强制用户购买入户设备、材料和服务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例如: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技术不安全为借口,拒绝用户自行提供合格设备和材料;以打包收取服务费、安装费等方式,强制用户接受服务,有时甚至指定采购、指定设计、指定施工、指定监理,强制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条件屡见不鲜。
滥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存在变相收费、强制服务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等问题。
四是创新服务较少京津冀、山东、江苏等地积极创新服务模式,争取到国家直供电试点,在工业园区通过电厂与用电大户直接交易方式,为企业降低成本,降耗减排。而我市还没有这方面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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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市政协经济委建议政府加大整治力度,打造投资放心、经营安心、生活舒心的营商环境。
一、改进办理服务质量
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方面入手,精简审批事项,健全“只跑一次”和“网上办理”机制。水、气、热用户接入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力争向 15 个工作日的目标努力。压缩电力接入办理时间,平均用时原则上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学习北京经验,启动小微企业水、电、气、热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专项服务行动,精简流程环节,加快接入速度,降低企业成本。鼓励通过手机、“95598”热线电话、“掌上电力”APP 等渠道,提出水、电、气、热需求,相关公司派人现场勘查及工程实施,让信息多跑路、用户少跑腿。
二、查处强制购买设备、材料和服务等行为
借鉴北京等地经验,支持供排水集团、哈供电公司、中庆燃气以及供热集团等企业,公示优化用户接入营商环境承诺,推动水、电、气、热等特定行业将办理时限、标准、流程和法定条件向社会公开。开展垄断行为强制服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或变相指定设计、施工单位,垄断配套工程建设,限制和排斥竞争,以及在配套工程实施、验收和交接过程中强制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条件等垄断行为。
三、整治滥收费和变相收费行为
建立水电气热行业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促机制,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坚决取缔违规收费行为,所有新建项目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外设立的水电气热建设费或碰口费等一律取消;严格执行水电气热价格等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全国 12358 价格监管平台,针对违反价格政策多收费、乱收费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争取直供电试点为
借鉴京津冀、山东、江苏等地经验,依托华电三电厂、大唐一电厂等,在哈南、宾西、利民松北等密集型工业园区,尝试通过电厂与用电大户直接交易方式,协定用电量和用电价格,委托国家电网哈供电公司输配电,用电企业支付输配电服务费用。这种供电模式,电厂供电高于上网电价,用户享受低于上网电价,电网企业合理收费,三方受益,互利共赢,还可降低能耗、减少排放。另外,鼓励用电 160 千瓦及以下的客户采用低压供电,低压项目的表箱以上电力设备由电力公司投资,减免或取消变压器基本电费。
五、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的作用,通过 12358 价格投诉举报平台、网站、微信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搜集垄断行业违价行为线索,鼓励企业、社会各界举报,加大举报案件惩处力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通过提醒、告诫、警示等手段进行政策宣传,强化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对影响面大、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案件要重点整治。
来源:市政协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