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物业化管理道路 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
市政协为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建言献策(五)
我市老旧住宅小区数量庞大。经普查摸底,2000年前(截至1999年12月31日),我市9城区建成的老旧住宅项目4612个,共计5693万平方米,1.04万栋、4.5万个单元、5073个庭院,涉及住户86.9万户。由于我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起步相对较晚,尚处在探索试点推进阶段,虽投入了一定财力物力,但成效不甚明显,大范围、大面积改造还未全面铺开,居住环境和民生改善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远远落后于全国一些大中城市。
针对这一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市政协党组确定以“全面提升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为题展开调研,由市政协城建委会同市民建,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和市民建成员等开展深入调研,并形成了《关于全面提升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调研报告》。
《报告》认为,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百姓生活质量,应当坚持在老旧住宅小区走物业化管理道路,即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为前提,以创新物业收费机制为根本,以群众广泛参与管理为基石,以落实管理责任为手段,以物业化服务为关键,以政策奖补扶持为推手,以常态监督考核为保障,切实增加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继续完善社区物业服务站建设真正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委员建议应依托社区建设,解决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通过建立有效的调处纠纷渠道,完善现行社区管理体制。把管人(业委会)与管物(各种配套设施)区分开来,各负其责。社区居委会要协助业主依法维权,加强政府与业主的沟通与联系,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同时,改变社区物业服务站的一次性启动资金扶持为常年资金扶持。
应通过星级社区物业服务站评优活动,对获得星级荣誉的社区物业服务站实施“以奖带投”,通过“以奖带投”方式给予奖励扶持。通过试行“捆绑”招标方法,捆绑管理经改造后并具有一定运行基础的老旧住宅小区,引入有公益心、有责任感的物业企业的先进管理理念和资金人员,从而为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在机制、体制方面彻底破解社区物业服务站临时接续服务不足等问题,杜绝靠街道办事处每年“输血”补贴维持运行的困局,使社区物业服务站临时接续服务小区最终回归到市场化运营轨道,逐步打破“新项目人人争”“老项目人人躲”的困局,从而提升老旧住宅管理档次和服务水平。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物业企业与居民和谐互助
委员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企业服务意识,善于发现和总结物业企业服务管理的经验,树立先进典型,通过社会媒体给予表彰和相应的奖励并向本行业进行推广;建立长效奖评机制,逐步形成“争先创优、积极向上、服务居民、服务社会”的行业氛围,在增强物业服务企业自豪感和内生动力的同时,营造一种“我爱我家、为我家园”,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良好互助小区环境。
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宣传房屋产权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业主自觉维权的意识,明确业主应有的义务。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职责,细化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收费标准、收费状况和联系方式等,通过小区布告栏或微信等方式告知业主。应加强诚实互信建设,在增强企业服务水平的同时,也要增强居民购买服务的意识,各尽其责,各履其职。进一步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和纳入司法裁定程序,营造和谐共赢的社会信用氛围。
来源: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