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立论

市政协为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建言献策(一)
发布日期:2018-11-12

走物业化管理道路 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

市政协为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建言献策(一)

  我市老旧住宅小区数量庞大。经普查摸底,2000年前(截至1999年12月31日),我市9城区建成的老旧住宅项目4612个,共计5693万平方米,1.04万栋、4.5万个单元、5073个庭院,涉及住户86.9万户。由于我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起步相对较晚,尚处在探索试点推进阶段,虽投入了一定财力物力,但成效不甚明显,大范围、大面积改造还未全面铺开,居住环境和民生改善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远远落后于全国一些大中城市。

  针对这一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市政协党组确定以“全面提升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为题展开调研,由市政协城建委会同市民建,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和市民建成员等开展深入调研,并形成了《关于全面提升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调研报告》。

  《报告》认为,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百姓生活质量,应当坚持在老旧住宅小区走物业化管理道路,即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为前提,以创新物业收费机制为根本,以群众广泛参与管理为基石,以落实管理责任为手段,以物业化服务为关键,以政策奖补扶持为推手,以常态监督考核为保障,切实增加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症 结

  收费机制不健全

  物业费收缴率低

  收费价格不合理

  物业管理机制不健全

  物业企业管理不到位

  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三种模式

  ◆国有物业企业管理模式,主要是市物业供热集团管理的政府直管房屋和部分国企家属区;市中润物业管理的国有企业“三供一业”主辅分离移交的家属区。这两家物业企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面积合计3296万平方米,占全市总量的57.9%。

  ◆社会物业企业管理模式,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这些住宅主要是由民营物业企业、部分单位后勤部门改制企业来管理,总量为1566万平方米,占全市总量的27.5%。

  ◆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模式。自2011年以来,依托街道办事处组建社区物业服务站301个,接管无人管理老旧住宅830万平方米,占全市总量的14.6%。

  调研显示,我市老旧住宅小区普遍存在收费机制不健全、物业费收缴率低、收费价格不合理、物业管理机制不健全、物业企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受我国福利分房制度的影响,过去居民小区的一些维修、保洁和管理的费用都是单位出,不需要个人分摊,所以很多居民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意识。另外,很多老旧居民小区的住宅都已出租,容易出现住户不是房主本人,缴不缴纳物业费、享不享受物业服务无所谓的情况,致使老旧住宅小区普遍存在收费难的问题。

  处 方

  改造老旧住宅小区

  建立良好收缴机制

  强化政府监管

  完善服务站建设

  挖掘增值服务潜力

  加大执法力度

  探索业主自治

  来源:《哈尔滨日报》

[关闭]
  主办: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 制作:哈尔滨新闻网
  备案号:黑ICP备05009145号
  纪检监察电话:0451-8649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