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关于推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11-09

  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满足人民切身需要的民生工程。教育部在2017年2月24日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哈尔滨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我市小学生课后服务自2017年10月9日正式实施。

  截至目前,该政策已施行2个多月,总体上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认可,他们认为课后服务为家长们解决了三点半难题,与其让孩子进入良莠不齐的托管班,不如对孩子统一管理和服务,切实缓解了接送和看护的难题,同时,小学生的课后时光又能被有效利用,极有现实意义。在南岗区小学课后服务经验交流会上,各学校也充分肯定了这一政策的价值。

  不过,据观察、走访,小学生课后服务仍存在如下问题:(1)部分小学教师积极性不高,认为课后服务是给他们增加了额外的工作量;(2)由于前述问题,部分小学教师会直接或间接地诱导家长不要报名;(3)虽然部分小学在课后服务中开展了阅读、文艺、体育等多种形式的内容,但总体而言,大多数小学的课后服务内容较为单一,以辅导作业为主,时间一长,导致很多小学生兴趣渐失,不再继续参加;(4)部分小学的人力、场地、设备、资源等较为有限,暂时无法开设丰富多样、能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的课后服务内容。

  若要真正落实《意见(试行)》,让政策真正惠民,就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做好政策的配套,以解决上述问题。我认为,如果课后服务仅仅由学校来承担,势必增加学校和教师的工作任务,教师在繁重的教学工作之余很难全身心投入并设计出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项目,因此,政策目标与实际效果会出现距离。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市政府为主导,市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为导向,引导和支持并推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小学生课后服务,形成学校+社工共同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新格局。

  二、市政府做好规划、引导和推广工作,协调好相关部门、学校与社工机构等多方关系,做好社工机构的评选、社工服务的质量监控、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等。

  三、鼓励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入小学生课后服务。

  四、筛选具备条件的社区机构,让其志愿者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参与服务,学校积极探索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但必须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将课后服务全盘委托给社会机构。

  五、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利用个案辅导、小组活动、社区服务等专业方法,解决学校教师积极性不高、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单一等问题,减轻学校老师的工作压力。

  六、课后服务不再安排课程学习和知识讲授,以丰富多彩的德、智、体、美等课后活动为主,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同时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内容,包括科普教育(如航空航天、机器人知识介绍),爱国主义教育(如东北抗联史宣讲),绿色生态教育,儿童成长心理辅导,各类体育运动,文艺表演,图书阅览等。

  七、课后服务的对象以自愿报名的学生为主,解决社区内留守儿童、残疾人子女、农民工子女、贫困人群的子女等,以彰显对弱势群体的关爱,让他们茁壮成长。

  八、课后服务的提供者以学校教师、社工人员、志愿者为主,社工机构要扮演好资源链接者的角色,将科技工作者、大学教师、文艺体育工作者、政治历史研究人员等吸纳进来,为小学生提供多样化服务。

  九、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并先开展试点,如以哈尔滨市南岗区为试点,选择老城区的街道,如通达,曲线,花园,松花江等,教育部门、民政部门提供千米服务场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社工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十、项目试点期一年,到期后对服务效果、服务对象、教师、服务提供者、社工机构等进行全方位评估,发爱心志愿者证书。总结和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附:国内尤其是南方一些省市已经将社工机构引入中小学课后服务中,积累了诸多经验,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在上海,一些学校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公益性托管,上海爱心花园公益发展中心与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中心小学合作,每天3点半放学后由志愿者组织学生,开展课业辅导、篮球运动、益智游戏等服务;在广州,海珠区的昌岗、赤岗、华洲、凤阳等街道对辖区内的20所中小学校开展社工驻校服务,派社工到各学校,组织品格教育、心理辅导、人际关系交往引导等服务。可见,学校+社工共同推动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模式,在政策、理论、方法和现实中,是切实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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