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立论

关于加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9-05

  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已和大气、水一样成为政府主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由于土壤污染与大气和水的不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同于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达标管理,重点要做好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控风险的工作。

  目前,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难点:

  一是农用地保护是重中之重,任务艰巨。哈尔滨是我省重要的商品粮主要区域,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已开展了以农用耕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下一步如何结合详查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守住耕地安全底线、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

  二是工矿企业种类、数量多,土壤污染潜在风险较大。哈尔滨市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化工、制药、电镀等工矿企业数量居全省之首,土壤污染源种类繁多,存在较大土壤污染的潜在风险。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难度大。无论是农用地的分类管理或是工矿企业的准入管理,由于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地方配套的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保证体系不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给现状调查、风险评估、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带来更重的任务和更大的难度,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协城建委建议:

  一、 强化基础数据调查,建立协同机制

  作为老工业基地城市,打好基础,强化数据调查,对推进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更是至关重要。农业、粮食、国土、规划、住建、工信、环保等部门必须建立数据共享、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对农用地土壤详查数据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数据要进行有机结合,对农用地做好分类管理,确保粮食安全;对淘汰产能、关停并转的企业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时,在发放用地许可、规划许可等阶段共同把关,严格准入,确保人民居住安全。

  二、 设立市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立保障体系

  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设立了专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项资金。我市已有3个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得到了国家的资金支持。但作为地方配套,我市尚未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针对污染地块尤其是责任主体灭失地块进行再开发利用时,需要开展的调查、评估,以及治理与修复等工作都无法开展,将会影响到城市建设与发展,财政部门应统筹考虑,加大这方面的资金支持。

  三、 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龙头企业,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应鼓励企业参与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政府建言献策;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和省里的专业培训,提高企业人员专业技能。对具有一定基础和业绩的企业,积极培育,促进其发展壮大,不仅鼓励其参与本市的项目建设,更鼓励企业走出去,参与全国、甚至世界范围的项目建设,积累经验,形成我市的技术优势、设备优势和人才优势。

  来源:市政协城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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