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提高思想认识 完善规章制度
随着人民政协事业的深入发展,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的效果和质量越来越为各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认可,但我们也感到,民主监督的作用仍相对薄弱,主要表现是一些委员对加强民主监督的认识不高,因而参与民主监督的自觉意识不强,职能作用发挥的不充分。有的委员认为政协民主监督无职无权,不如纪委的党纪监督、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那样有位有为;还有的委员怕监督作用发挥不好,会“添乱”, “越位”。
为此,我们从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入手,有的放矢地组织大家学习《政协章程》,了解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内容、形式和作用,帮助委员们消除模糊认识。我们还通过请有经验的连任委员结合民主监督的实践撰写体会文章,在新委员培训会上介绍经验,开展对实施民主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实践中存在的症结以及实现途径的深入探讨。
通过学习讨论,委员们认识到民主监督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赋予政协的重要职责,是历史赋予的光荣任务,也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客观需要,对于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提高认识的同时,我们建立健全了必要的规章制度。先后修改完善了《全体委员会议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规定》、《密切委员联系充分发挥委员作用的规定》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编印成册下发,使政协开展协商监督能够有章可循,有序进行,富有成效。
运用多种形式 增强监督实效
近年来,我们注意引导委员认真学习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不断提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能力,为南岗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1、实行例会监督。
政协一年一度的全体会议,每季度一次的常委会议,以及专委会议和各种座谈会,既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主要形式,也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主渠道。每次全会,委员们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参政议政热情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协商监督,着眼于科学发展大局,建言献策、问政议政,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使决策与协商、行政与监督形成良性互动。
近年来,区政协常委会议围绕深入推进“1356”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就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哈尔滨电影院周边地区改造建设等有关南岗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常委协商监督,与区政府领导面对面深入议政交流,提出意见建议 160 多条。各专委会就“五从、五起、五延伸”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社区医疗卫生建设、中小学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 “点对点”的对口协商监督,各部门研究采纳意见建议 70 多条。
2、搞好提案监督。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我们坚持从民生出发,以提案方式,做监督文章,高质量的提案有效助推了全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坚持提案审查、预答和办结回访制度,建立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强化重点提案领导领办和督办制度。
《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和日用品监管的建议》被省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采用,省领导做了批示,并以《人民建议》1 号文下发。《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卫生问题监督的建议》等提案获得市政府人民建议一等奖。《关于完善街道城管体系建设的建议》《关于南岗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建议》《关于对弃管老旧住宅小区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和《关于加大健康养老服务业建设力度,探索多种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等一批提案份量重、质量高,得到承办部门高度重视,有些已经在相关政策文件、重点规划和部门工作中得到较好体现。
3、开展评议监督。
开展民主评议的目的在于促进职能部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工作,也是政协委员开展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我们先后组织委员 200 余人次,对区法院、区检察院、南岗公安分局、南岗国土分局等部门开展了民主评议。评议团深入走访调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召开评议会,形成评议报告向区委以及被评议单位上级部门进行通报。被评议单位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切实整改工作中的问题,促进了职能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4、推进特邀监督。
我们积极探索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为区纪检监察、政法系统和“窗口”单位等 18 个部门推荐 95 名委员担任各类特邀监督员,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和反映群众的呼声,就规范服务、提高效能等方面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及时向委员通报情况,邀请他们参加意见征询会及社会调研活动。特邀监督畅通了监督渠道,促进了民主监督的规范化、经常化。
5、重视视察监督。
视察是政协工作的基础环节,通过视察提出意见与建议也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我们紧扣全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好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视察频次,开展全领域的视察监督活动。针对区内部分高压线周边地区存在脏乱差问题开展专项视察,委员们实地踏查了征仪路、同济路及周边地区,提出了《关于整治我区高压线周边地区脏乱差现状的建议》。近年来,先后对我区城区精细化管理作业、马家沟丽水公园建设、居民小区庭院改造等进行了 68 次专项视察,提出监督意见建议 193 条,均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关注和吸纳。
坚持履职原则 健全工作机制
通过几年的摸索和实践,我们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
一是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找准位置,把握角度。
中国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政协的民主监督才体现人民性和权威性。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政治性的监督,必须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推动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实施和重点工程落实上。要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一定要做到“献策不决策, 尽职不越位”。
二是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必须围绕中心,发挥优势,突出重点。
政协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开展民主监督,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发挥自己的优势。在监督力量的运用上,要发挥政协组织“人才库,智囊团”的整体优势,使民主监督有分量、层次高;在监督内容上,要从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要求出发,突出对重大问题的监督,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选准题目,深入调研,形成真知灼见,监督到点子上,监督到关键处。
三是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必须知情出力,力求实效。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最终目的是为了支持和帮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减少失误和损失;是为了理顺情绪,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增强团结。这就要求委员要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使民主监督言之有据、言之有理;使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
来源:《哈尔滨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