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种业特别是民营种业发展落后的因素有很多,以下是几个目前我们种子企业认为影响我国种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品种入市权问题
农业部多次提到种业市场的管理理念是“把入市权交给企业、把选择权交给农民、把评判权交给市场”,但我国当前现行的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和此理念有较大的出入。
应在稳产、安全基础上,分类制定高产、绿色、优质专用、特殊用途品种审定标准,切实做好将品种入市权交给企业以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二、产品包装问题
种子的包装一般分为马口铁罐和塑料、铜板纸袋两种类型,两者均有最低起印数量。品种的推广都是由小数量逐渐扩大,如果每次每品种都印制5000个包装袋,远大于初始推广阶段的需要量,将不可避免增加企业成本。而国外进口的产品则由于可以使用粘贴标签而没有此成本压力,这使得国内种子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公平的处境。
建议此项规定沿用老办法“标签标注内容可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也可制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装物外或放在包装物内”。
三、种子企业的风险问题
在解决大多数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之间产生的纠纷时,通常是通过《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进行定论,其结论是决定责任归属的关键依据。但大多数基层地区由于缺乏符合《办法》规定要求的专家资源,从而影响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谨性。
因此, 建立国家和各省级有关种子质量纠纷鉴定及仲裁专业(专家)委员会,促进种子质量纠纷鉴定及仲裁纳入专业化的轨道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