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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2015年决算公开信息
发布日期:2016-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哈财库[2016]444号)等有关规定,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协”)需要在市政协网站上公开本部门2015年度决算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信息等。具体公开内容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省政协所作的决议,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组织实施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的决议、决定;

  2、负责市政协各种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3、负责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月协商、参观、学习、座谈、研讨、编辑文史资料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4、收集整理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负责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5、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研究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方面的新方法、新渠道,编辑《哈尔滨政协》、哈尔滨政协网站,总结新时期政协工作经验,协调和组织市政协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6、负责市政协对外友好交往,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络工作,及时反映和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7、负责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与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协的联系、协调和配合工作;

  9、负责联络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侨联、台联等团体;

  10、负责市政协机关行政事务、接待服务、生活福利、财务经费、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

  11、负责市政协机关的外事工作、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市内各级政协干部的培训工作;参与市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以及市政协委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12、负责市政协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各项组织活动和机关党支部建设、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13、负责机关党员的党纪、政纪、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理念,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建议,督促、检查党风责任制和廉洁措施的落实;

  14、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服务和走访、慰问、接待工作;

  15、承办市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政协设9个专门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和联络外事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9个专门委员会各下设1个办公室。市政协机关设综合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3个,即:办公厅、研究室、机关党委。

  (三)人员构成

  市政协2015年末共有在职人员95人,其中:行政编制73人,事业编制22人;离休人员14人;退休人员97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15年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92.8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482.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420.1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852.1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变化主要原因是:2015年根据人社局文件规定上调工资,补发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提租补贴等;另外,2015年筹建市政协文史馆,新增改造、装修布展工程,增加财政拨款收入1323.9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82.99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127.71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人员经费及市政协文史馆改造、装修布展工程经费。

  市政协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决算支出8.34万元,年初预算、上年决算支出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2个,人次数6人,主要是赴香港、澳门参加哈尔滨市政协“海外之友联谊会”年会等活动。

  2015年预算及2014、2015年决算均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实有32台;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166.5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6.3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86.21万元,主要是由于加强制度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车辆,增强节约意识,规范驾驶,降低能耗节省了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19批次,约289人,经费决算支出总额5.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招商经费中列支3.97万元。年初预算2.69万元(不包括招商经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决算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46万元(不包括招商经费),比上年决算支出减少7.8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75万元,比2014年增加0.16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2015年开始筹建市政协文史馆,相应增加办公费等费用引起的。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0.39万元。

  (五)固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14辆、一般公务用车1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按照要求主要进行了政协全会、委员活动费等项目的绩效评价,项目均已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召开政协全会,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实际,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献计出力。

  三、相关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二)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招待产生的费用。

  (四)机关运行。机关运行,指机关基本公用经费。行政单位的基本公用经费支出统一在“行政运行”科目反映,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除单设科目的项目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行政单位的一般性项目支出,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反映。

  (六)委员视察。委员视察,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七)参政议政。参政议政,反映政协委员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四、决算报表 

  点击下载查看《决算公开表

 

  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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