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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娣:关于强化我市雾霾天气综合治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6-01-18

  关于强化我市雾霾天气综合治理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主任杨晓娣

  蓝天,一直是哈尔滨人的骄傲。然而,我市大气环境连续三个冬天受到严重的污染困扰,虽然市政府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力度,尤其是今年又启动了“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整治行动。但是,雾霾天气仍是我市冬季的第一“杀手”,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燃料结构没有根本性改变,清洁能源利用率不高,难啃的燃煤锅炉环保整治,煤质管控立法,扬尘污染以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等问题。为了还哈尔滨天空的本来面目,让全市人民幸福地呼吸上清洁的空气,我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实现区域联动,共同治理大气污染。建议政府积极抓住“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利契机,不断深化生态改革,整合力量,实施区域联合。制定全域内区、县(市)的共同目标,建立补偿机制,对制霾的区、县(市)除政治上的处分外,还要实施经济上的处罚,将处罚资金列入市财政,统一用在大气污染治理上。

  二、尽快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议政府抓紧制定并尽快出台《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大气环境质量阶段改善目标和措施,构建政府统领、区域联动、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

  三、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持续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扭转“重则太重、轻则太轻”的发展局面,利用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机遇,重点打造绿色产业、云计算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一批新兴产业。要严格淘汰落后产能,推广使用先进生产工艺,定期制定或修订禁止建设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严把企业审批关,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实现工业污染的源头控制。切实提高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对高污染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要退出、搬迁或关闭,确保工业污染存量的逐年削减。

  四、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建议政府一要强制推广固硫无烟型煤。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在对哈市环境空气质量有影响区域内的村屯,强制推广固硫无烟型煤;二要强制非电工业锅炉燃用洗选级洁净配煤措施。强制采取非电工业企业1吨以上燃煤锅炉燃用含硫不超过0.4%和灰分15%以下的洗选级洁净配煤措施;三要市区供暖用煤实行洁净配煤标准化。强化对低质煤特别是“蒙煤”的购进和使用的监管,坚决防止“蒙煤”造成的直接污染;四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市政府应鼓励使用电、风、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尽快出台并落实能源消费配套政策等;五要实施小锅炉改造工程,拆炉并网。这是我市治霾的重要环节之一,建议政府加快1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或并入热网和对主城区1吨以上20吨以下的供暖锅炉实施拆炉并网的步伐。

  五、借助中俄天然气合作项目,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我市应充分借助中俄打造战略合作关系这一有利契机,确立天然气在我市主城区大力推广使用的主体地位。增加天然气供给,优先解决燃煤锅炉改烧、天然气汽车、居民用气要求,逐步实现用天然气取代煤炭供暖等。

  六、加大执法力度,推进综合整治。切实加强机动车管理,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尽快制定并出台《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细则》,强化环保部门和交管部门的联合执法,严格禁止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行驶等。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源管理,控制建筑和道路扬尘污染。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和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及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等。

  七、加强群众性监督,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把环境宣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一要积极开展领导层面的环保培训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环保培训工作;二要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使公众主动参与低碳生活。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穿针引线”作用,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低碳生活,认识到“治霾”也是一次生活方式的改变;三要加强监督,建立公众监督举报机制。相关部门应定期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违法企业。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完善公众参与平台,拓宽社会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打击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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