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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健:加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消除雾霾打造蓝天工程
发布日期:2016-01-18

  加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消除雾霾打造蓝天工程

  市政协委员、 哈尔滨宏利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栾健

  一、哈尔滨市大气污染成因

  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哈尔滨市地处东北北部地区,冬季寒冷,采暖期长达半年,集中供热率低,清洁燃料、可再生能源占比低,以燃煤采暖为主(全年用煤量达3300万吨,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地区现存3700余台,其中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锅炉933台),除尘效率较低,污染物排放量大。郊区、城中村原煤散烧普遍,并且多为小烟筒低空排放,低空面源污染严重;二是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全市机动车总量超过150万台,排气污染日趋严重。再加上冬季受天气影响路况不畅,车辆待速、低速行驶占比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三是春季哈尔滨市大风天气较多,部分煤堆、灰堆、物料堆及建筑扬尘污染较重,大气污染呈现扬尘污染特征;四是夏季我市街头存在大量露天烧烤、装修装潢等量大面广的面源污染;五是秋季郊区农村秸秆焚烧现象普遍,秸秆总量2000多万吨,且回收利用率较低,污染物随风迁移,造成城市低空污染。

  二、治理哈尔滨大气污染的建议

  (一)加快我市能源转换方式,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从源头防治大气污染。清洁能源主要有天然气、电和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现阶段哈尔滨使用化石能源比例过大,应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一是进一步加强燃煤锅炉并网和清洁能源改造,拆除不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合理规划供热区间,合并小锅炉房为区域大锅炉房,并加强除尘设备的应用,房产住宅局和供热企业应打破各种条条框框的限制,优质分配供热资源,互联互通,根据天气情况,看天烧火,科学合理安排供热时间;二是无法并网的小型供暖建筑和郊区及供热管网不能送达的独立建筑,设计使用电、天然气、太阳能采暖、水源、地源、污水源热泵采暖等清洁能源采暖方式和利用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的相关政策,满足正常的供热和供电要求。充分利用分布式能源,减少长距离输送能源的损耗;三是工业生产、大学、医院等需要蒸汽和热水的燃煤锅炉,建议改造成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蒸汽和热水分别采用不同设备,尽量使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设备;四是市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浴池、游泳馆、餐饮、宾馆等场所生活用热水通过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来解决;五是鼓励民众公交出行,在城市公交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绿色能源;加快加气站、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能交通城市,合理调配交通出行;六是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全市秸秆资源总量约2000万吨,可收集总量约1900万吨,积极洽谈引进秸秆利用招商引资项目,带动秸秆还田、秸秆饲料、秸秆发电、秸秆固化燃料、生物质锅炉、秸秆板材等新能源项目。

  (二)加快扶持能源转换的政策、法规的出台,助推清洁能源的使用。一是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应尽快扶持一批新能源项目和技术,对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新技术、新项目给予扶持、发展、应用的资金支持;二是财政上对使用可再生能源项目和采购清洁能源设备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政策性补贴;三是税务部门对研发、推广、使用新能源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减免税支持;四是对于2015年我市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热网的限期整改单位,逾期未完成的,建议环保部门加大力度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五是采用电采暖设备时,建议在阶梯用电时给予用电单位居民用电价格,对用电较多的单位设立峰谷平电表;六是采用天然气作为采暖锅炉改造时,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燃气公司给予优惠价格,“以量换价”;七是建成区内服务型行业(包括招商引资的娱乐场所)一律禁止使用燃煤和煤制气锅炉,在新建项目审批时,严禁以各种理由使用燃煤、涉煤锅炉、重油锅炉和燃烧不充分的生物质锅炉。

  (三)积极推广宣传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全市宣传部门与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情况,积极鼓励推广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出行新理念,推动哈尔滨市能源结构转型和实现节能减排,解决城市能源长期依赖于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的现状,向逐步使用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减少化石能源的大量使用带来严重的环境负担,增加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重,消除雾霾,保护环境,持续打造哈尔滨市的蓝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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