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科技力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市政协委员、哈尔滨博爱生物奥林匹克学校校长李博
农作物秸秆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资源。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秸秆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实施了秸秆还田、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能源化、秸秆饲料化、秸秆工业品生产等一批综合利用项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经验。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综合利用水平低、产品科技含量低、产业化关键技术尚待突破等问题。
我市农业秸秆资源年理论总产量约为1650万吨,其中玉米、水稻、大豆秸秆产量分别占74%、23%、2%。但综合利用率不足30 %,经过技术处理后利用的不足5%。主要问题:一是科研基础薄弱,自主研发有待加强。我市还没有形成与秸秆综合利用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系,缺乏专业人才,自主研发能力较低,原创成果较少,一些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尚未突破。二是科研投入力度小,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建立。我市尚未形成稳定有效的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投入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科研投入力度还比较小。龙头型、骨干型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较少,社会资本投资秸秆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不高。各级政府对秸秆利用的补贴或扶持政策滞后,农民和生产企业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制约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和企业的发展。三是科技成果产业化少,成果转化率亟待提高。目前,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缺乏成果积累,缺乏先进、成熟、低成本的科技成果,可物化的科技成果比例相对较低,无法满足秸秆产业发展需求。没有形成大规模产业化经营的格局,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少。没有建立有效的储运、加工利用体系,种、收、贮、加、销产业链还没有真正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资源不足、配置不合理,无法形成适应市场需求的秸秆综合利用成果供给。成果转化与推广工作缺乏有效的利益诱导机制,科研、开发与生产脱节,研究成果二次开发的能力弱,导致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过程不畅。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撑。明确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专业部门分工协作实施的责任机制,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宏观协调和管理职能,组织社会创新资源,统筹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与推广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秸秆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法规,根据我市秸秆产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科技促进配套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等技术创新主体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营造良好的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发展环境。
(二)加强机制创新,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有效利用、整合现有秸秆综合利用创新和技术资源,积极培育多元化秸秆资源化开发利用主体,促进各类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示范、推广、培训和咨询等服务,鼓励产学研结合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二是对从事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转化和开展技术服务的企业或组织实行政策倾斜,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工作者、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合作组织、企业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新型秸秆综合利用科技转化推广体系。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一是应设立秸秆产业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秸秆产业。二是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开发补贴政策,对秸秆还田、秸秆气化、固化成型等给予适当补助,将秸秆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列入补贴范围。三是拓宽秸秆产业科技开发和产业化的融资渠道,探索建立秸秆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为秸秆产业科技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制定优惠的财税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外资,投向秸秆综合利用领域,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金融机构和其它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的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投入体系。
(四)重视人才培养,健全人才队伍。加快建立和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一是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领军人才专项计划,吸引和集聚海内外秸秆综合利用高科技领军人才来我市创业。二是完善科技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建立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同步发展新机制,造就支撑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的人才队伍。三是积极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大农民科技与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四是支持区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秸秆综合利用实验研究课程,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秸秆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五)扩大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基础条件、科技资源及科技合作交流平台,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共建共享机制及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引进技术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组织的技术交流活动,借鉴国际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加快科研开发速度。积极争取国内外科技专家和有关资金渠道的支持,促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