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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亚飞:关于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6-01-18

  关于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龙江银行哈尔滨中央支行行长魏亚飞

  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农业、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但由于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非正规金融市场活跃但缺乏规范,农村信用环境较差等诸多问题,导致农村资金供需矛盾突出,难以真正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为此,针对加强金融创新和改革,构建我市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出三点建议。

  一、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培育多元化农村金融主体,建立有序竞争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农业银行应定位于主要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的商业银行,应赋予县域支行更大的经营自主权,通过在农村县域范围内合理布点,改善经营、增加业务种类来增加收益,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工作重点应由原来农产品收购伸延到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用中长期信贷扶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信用社要深化改革,明晰产权,尽快理顺省联社同县联社、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确保基层农信社的独立性,使得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其支农主力军的作用。邮政金融机构要将其吸收的资金全额用在当地经济发展上,通过协议存款、债券交易、小额质押贷款等业务产品创新,直接为“三农”提供资金支持。应放宽准入条件,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引导民间金融,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为小规模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二、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多样化。一要创新信贷产品。研发拓展建房、教育、嫁娶、医疗保健、商品零售等适销对路的贷款品种,引导农民消费升级。积极探索大额农贷的管理发放办法,加大对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农产品精加工的支持力度。根据小企业和农户融资“规模小、频率高、随意性大、时间紧”的特点,在合理授信的基础上,推出简约快速贷款、自助循环贷款、贸易链融资工具、农村产业集群金融服务方案等新产品。二要创新中间业务。农村金融机构要依托点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运用企业、农户和县域居民闲散资金,开展风险可控、收益较高、手续便捷的结算、汇兑、金融咨询、信托、租赁、投资理财、信用卡、有价证券的买卖等金融服务,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银行业务的多元化需求。三要培育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发农产品期货新品种,为农民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完善市场品种结构。试点设立期货投资基金,研究引入期货市场的QFII制度。

  三、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应加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建立民间出资的商业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积极促进政府财政部门落实预算,安排专项贷款担保基金,尽快成立农村贷款担保机构。推进农村抵押担保制度创新,探索建立便捷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动产抵押登记制度,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建立企业联保机制,推行小企业联保、生产经营户联保、农户多户联保以及“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联保形式,为县域中小企业贷款和农户贷款提供担保。二是应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数据库。继续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农户、信用企业、信用个体户评选,通过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扩大贷款额度等激励措施,促进农民和中小企业提高信用意识。要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对破坏金融生态的行为予以制裁。三是应大力发展农村保险。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经营的农村保险体系,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建立完善洪水、干旱等面积大、影响大、灾害发生频繁的专项巨灾保险机制和再保险机制,有效增强农业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探索建立和创新农村和农业保险产品,开发一些费率比例低、农民又急需的养殖业、种植业、抗灾、农业运输等方面的险种,既可使其成为农业保险新的业务增长点,又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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