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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6-01-18

  关于促进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建议

  哈尔滨市工商业联合会

  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经济全球化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民营经济参与我市“一带一路”建设、促进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市“走出去”的民营企业与国外32个国家有经贸合作关系。2014年我市非公经济进出口总额已达38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55.9%,“走出去”的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市对俄经贸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数量偏少,实力较弱。截止2014年底,我市民营企业已达10.59万户,而与国外有经贸往来的只有500余家,占比不足5‰;在国外投资的民营企业中,有80%选择的是对俄贸易,并且投资领域大多集中在森林采伐、木材加工、农业种养殖、矿产资源、能源开发、境外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商贸服务等领域,投资领域偏窄,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导致“走出去”民营企业整体实力偏弱。

  二是“走出去”服务体系不完善。政府在金融配套、人才培养、法律服务、外事服务、权益保障和中介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服务还不到位,仍存在多头管理、操作性不强、政策规定不完善等问题,制约和影响了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步伐。

  三是企业融资困难。我国银行境外网点少、规模小,不能满足企业境外融资需求;企业境内贷款还面临境外资产无法抵押等障碍。

  二、加快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扶持。 把民营企业“走出去”纳入我市“一带一路”建设之中,制定我市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政策,对“走出去”参与对外投资合作的民营企业,给予商业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方面的补贴,并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跟踪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走出去”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服务机制。建立由发改、工信、商务、外办、税务、贸促会、海关、检验检疫和工商联等部门组成的民营企业对外业务联席会议制度,对民营企业“走出去”进行宏观规划、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或区域经贸合作交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种疑难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走出去”企业的最新动态,主动为企业发展服务。

  (三)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加强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引进体制灵活、手段多样、服务周到的民营银行、外资银行、专业银行,支持各种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风投机构参与到“走出去”企业的融资贷款中来;鼓励各类银行加快产品创新,更好地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和银行之间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

  (四)加强行业商(协)会和中介组织建设。鼓励支持我市“走出去”民营企业建立商(协)会组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涉外中介组织,为企业“走出去”在信息咨询、人才招聘、劳务用工、资历认证、风险评估、市场调研和融资贷款等方面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

  (五)提高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综合实力。“走出去”企业要改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打造知名品牌,为更好地“走出去”打好基础;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教育培训,引导企业树立国际化观念,掌握国际法律法规和经济常识,减少对外投资的盲目性;要鼓励企业抱团“走出去”,实行集群化发展模式,增强团结作战能力和整体影响力,提高企业“走出去”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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