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建议
市政协常委、东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许修宏
县域是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的前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利于推动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对于在生产源头保障食品安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都具有重大意义。2014年底,农业部印发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明确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基层抓起的要求。我市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质农业资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也处于总体稳定、逐步向好的时期,但生产经营相对分散、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情况并没有明显转变,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不容乐观。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出规划,拿出行动方案。
我市应把握机遇,按照国家有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提出我市的规划安排。重点围绕农产品生产大区、大县(市),以蔬菜和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化为引领,以一域、一品为突破,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为目标,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规划和行动方案。同时,加大向省和国家主动争取项目的工作力度,使更多的区、县(市)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带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升。
二、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建设。
按照国家创建活动的总体思路,我市应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起点建设,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重点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点建设布局、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政策支持力度,以点带面,引导和鼓励各区、县(市)分层次、有重点组织开展本地的创建活动,为全市整建制开展国家级创建活动创造条件。
三、加大薄弱环节综合治理。
一是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县(市)级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政府的监管“属地责任”转化为“阵地责任”。同时,要针对“城六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分缺失、市级监管责任过大过宽、能力有限的实际,尽快研究明确市级与“城六区”对农产品质量分级监督管理的体制,落实各自责任,形成市、区两级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市、县级政府都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统筹支持力度;相关部门要健全监管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力度。不仅要依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更要把生产记录、质量安全承诺、从业人员培训、禁限用农兽药监管和农兽药规范使用、质量巡查抽检等制度落实到位。同时,还要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违法生产经营信息,强化社会监督。三是高度重视基层监督执法网络建设。把县和县级以下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网络建设作为重点,配齐配强县级监督管理队伍,在乡镇和村建立质量监督协管员制度,对重点产品、重点部位、重点区块实行网格化管理,真正把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延伸到农产品生产经营一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实稳定专业人员,形成县、乡村和经营主体共建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四是着力发展“三品一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在稳定面积、提高质量的前提下,对我市“三品一标”生产基地进行提档升级,着力在提高准入门槛、加强政策扶持、扩大产品认证和加强证后监管等方面下功夫。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大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生产经营者的公共品牌意识,通过产地环境监控,推广清洁、生态生产技术,扩大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实现数量增长、标准提升、质量稳定。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三品一标”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和诚信分级管理制度,畅通退出渠道,淘汰违法失信企业。五是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绿色生产理念,把减化肥、减农药、减除草剂“三减”行动与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北方寒地种养技术集成创新,制定完善一批适宜地方自然条件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加快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改革步伐,整合院校、科研和民办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资源,创新农业标准化服务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入户、入社、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