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关于加大我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力度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6-01-14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据问卷调查,我市有86%的企业有资金缺口,不少企业资金缺口达到30%以上。由于在现行的金融体制中国有商业银行垄断过高,加之中小企业自身的缺陷,导致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十分困难。因此,加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根本途径。

  直接融资有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企业发行企业债、集合债、私募债、公司债、集合票据等债券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对于推动企业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广泛吸引外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市民营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还较少,股权交易、民营中小企业发债工作与外省市相比都明显滞后。为推进我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我们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快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对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纳入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加强对各类直接融资工具的研究运用,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引导服务,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中小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的积极性,在全市营造鼓励和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企业为主的直接融资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有关各方合力。市金融办作为牵头机构,要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进行指导和协调,凡涉及到的审批或协调事项,可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有关部门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建立起依法高效的办事“绿色通道”。要及时研究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予以积极妥善解决。鼓励创建和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咨询公司、财务管理公司等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规范管理的指导,加强对企业开展股改上市、运用债务融资工具等直接融资业务培训,提高企业资本运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中小企业债券、票据发行工作。由于企业上市门槛高、成本高、周期长,推进企业债券、票据发行是当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突破口。建议出台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政策,着力解决集合债券和中短长债、票据发行担保问题。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通过集合债、集合票据、区域集优和私募债、私募股权、可转换债券、商业票据、融资租赁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直接融资。四、积极扩大股权融资渠道。一是制定更加明细的政策措施,完善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做好改制规范和上市达标工作。二是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进入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投融资服务。三是加快推进我市股权交易中心建设,规范企业股权流动和股权融资,推动小微企业挂牌融资。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场外交易市场,开拓引导各类投资者投资中小企业和拓宽中小企业投融资渠道。四是充分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吸引更多创投和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我市,让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私募股权、保险公司以及各类风险投资者都能投资成长良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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