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我省、我市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稳增长促发展的政策举措,支持经济发展,这些政策包括《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发[2014]15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工业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发[2014]5号)、《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哈政发[2014]6号),政策出台的密集程度和速度历年来不多见,这些政策的出台表明当前经济增长存在着困难,同时以表明各级政府应对困难时的高效务实作风。特别值得赞赏的是:我市政府连续出台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工业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发[2014]5号)和《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哈政发[2014]6号)措施,尤其是后一项政策直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更加重要、具体,措施得当、效果显著、经济稳定、企业发展。 在我省、我市出台政策的同时,经济增速同样处于落后地位的山西省出台《2014年稳增长保运行实施方案》、河北省出台《关于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的意见》以及2012年出台的“巨人计划”措施、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增长十五条措施等,从全方位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
存在的问题:
我市稳增长“十二条”政策具体明确,我市政府将拿出一定财政资金对增长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从措施看是非常显著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奖励政策受制于各方面因素没有及时兑现,这将损伤到市政府的信誉、势必影响企业在我市投资发展的积极性,在其他省市有效措施兑现的吸引下会出现企业转移的情况,最终将影响到我市经济的增长。(如“年实现工业总产值增长15%以上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这一条政策,目前受制诸多因素影响尚未兑现)。
建议:
1、古有商鞅“立木取信”,今有我市政府出台的系列政策,建议对已出台的政策进行认真兑现。比如《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工业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发[2014]5号)。
2、继续加大我市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建议每年在财政资金中设立专项预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增长奖励、风险补偿、研发投入、技术改造补贴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3、从其他省市吸取经验,丰富我市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政策。河北省2012年出台的“巨人计划”,对每个巨人企业提供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培养引进百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形成一批在核心技术及重大产品自主创新方面居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产业集群。建议我市采取类似的政策,使“巨人”企业在推动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方面真正起到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