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事由:
随着中央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改制工作的进行,哈市的国企多元化经济改革、改制工作正在进行,针对改制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问题,我们只有遵循哈政发【2004】10号文《中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企改革改制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意见》,这已经是十年前的文件,于当前的多元化经济改革不能完全适应。
建议:为此建议市政府对10号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推动我市国企的改革改制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