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关于推进我市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6-01-14

  为充分发挥资本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促进生产要素流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开发和推动发展模式转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应加大力度推进我市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建设。

  一、我市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对股权交易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
目前我市没有专门的股权交易融资平台,股权交易以及基于股权交易基础上的股权抵质押等场外交易极少或基本没有,造成区域内企业除传统信贷和私人借贷外,鲜有其它融资渠道。由于股权交易缺失,资本间缺少流动和交叉,企业股权结构单一、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家族式、作坊式企业占比较大,严重影响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推广。
(二)股权托管交易功能亟待完善
从交易结构看,我市只有股权登记托管中心,没有专门的股权交易融资平台,无法实现登记、托管、交易的全流程股权转换程序,更没有配套的外部评级、财务审计、法律咨询等第三方服务,难以形成功能完善、便捷高效、依法合规、繁荣高效的股权交易和资本流通市场。另外,由于哈尔滨股权交易尚处于空白,更谈不上地方性的政策扶持和相关法规,零星的私募性股权交易行为实际上处于无扶持、无管理、无规范的“敞口”状态,“敞口”在金融上即意味“无序”、“风险”。
(三)股权托管登记的企业储量不足
社会资本对股权交易的认知程度有限,导致目前在托管中心登记的企业只有100余家,无法吸引外部投资进入本市,社会融资的外部增量明显不足,甚至出现资本外流的趋势。与发达省份股权交易市场健全、完备,竞相吸引各地资本形成强烈反差。
二、几点建议
1、整合资源,设立统一的股权登记、托管和交易中心
在我市依法设立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即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门负责哈尔滨市辖区内股权托管交易市场的组织、管理和相关服务。主要职能包括: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托管、登记、转让、融资、结算、过户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督股权托管交易活动;发布市场交易信息;代理股权买卖服务;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场挂牌提供咨询等综合服务;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储备上市或挂牌企业资源,协助落实本市扶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参考。
2、明确交易中心在全市股权交易市场中的排它性功能
市政府应出台相关规定,授予交易中心“特许经营权”,即: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应在其它交易场所进行托管交易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托管、登记、转让、融资、结算、过户,以及国内其他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市交易场所内的股权托管、登记、转让、融资、结算、过户,均应通过哈尔滨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进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未经市政府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市设立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托管、登记、转让、融资、结算、过户的市场组织。
3、加强股权托管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实行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相结合,在国家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股权登记、托管和交易业务。市金融办负责制定和修改股权托管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监督和管理股权托管交易市场的相关业务活动,查处股权托管交易市场的违规行为。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作为(政府特许经营的)股权托管交易市场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政府特许范围和自身职能定位开展工作,为企业股权交易提供方便快捷的平台及通道,与其他部门共同营造哈尔滨市宽松的经营环境。
4、强化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发展扶持政策
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局、市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要根据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及时制订和完善促进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发展的财政扶持、工商登记、挂牌企业培育等政策措施,为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5、健全和完善股权托管交易功能
一是建设多要素登记托管与交易平台。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金融资产登记托管和交易服务,提高企业股权、债权的交易率,增强市场活力;二是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平台。指导、推动企业完善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三是建设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以定向增资、中小企业发债为核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融资、资产证券化等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联保增信工作机制;四是建设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平台。加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全国性资本市场对接,形成转板互通机制;积极为挂牌企业提供企业改制上市、制度设计、优化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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