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关于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的提案
发布日期:2016-01-14
  2014年6月10日,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劫持事件,让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中小学幼儿园是出现危险后未成年人最密集和最难立即疏散的地方之一,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也相对最差最弱,是承灾人群中的脆弱群体。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和家长的精神支柱,他们的生存状况牵动着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心,所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责任重大,刻不容缓。
一、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现状
1、安全教育没有常规化、制度化。虽然有关部门规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但真正落实(或知道这个日子的意义)的学校不多,即使是知道或落实的许多中小学幼儿园也只是在这一天(或某些特定时间)进行安全教育,很多也只是为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搞的形式主义。
2、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多偏向于地震、交通、疾病、用电等安全教育,而对公共安全教育相对薄弱,且重口头教育,轻行动指导。
       3、现有的公共安全教育课程设置不合理。绝大多数的中小学幼儿园没有规范的公共安全教育教材,只在个别教材的某些章节有所体现,或在安全宣传小册子、宣传画上有体现。我国新课程改革后,人教社等编著了科学、规范、内容齐全的高中地理教科书《自然灾害与防治》,但令人遗憾的是,关于公共安全教育的教材在义务教育阶段几乎没有。
       二、建议
       1、加强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法制建设,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从法律层面对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专门对学校开展日常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形式和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要求学校要针对预防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因此,各学校可以结合科学、品德与生活、历史与社会等学科课程,将安全知识纳入学校课程。
2.在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健全各项自然灾害和公共危害的预警体系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还要建立监督检查机构,定期检查,不能走过场。
3、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安全培训工作。每年使所有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都在不同层面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的校长和老师的培训。

[关闭]
  主办: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 制作:哈尔滨新闻网
  备案号:黑ICP备05009145号
  纪检监察电话:0451-8649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