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关于规范有线电视广告播放,维护有线电视消费者权益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6-01-14
  随着技术的进步,有线电视已经走进千家万户。从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确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很多方便和益处。电视画面更加清晰、信息更加通畅。然而,有线电视需要花钱看,老百姓自愿花钱观看到更多清晰画面的电视节目、这也无可非议。但是在消费者花钱购买观看电视台节目的同时,捆绑消费的电视广告频繁出现在各个市级、省级及国家级电视台中。统计数据表明,某省级电视台在播放40-50分钟电视剧的间隙及其前后,插播的电视广告约15-20分钟,占到了整个电视节目的30%-40%。更有甚者,药到病除的“神药”广告及其他类别的虚假广告也屡屡出现,这严重干扰了消费者正常的业余生活、损害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花钱购买的是有线电视节目的收看权,不是花钱收看广告的。电视台及其有线电视公司分别赚取了企业播放电视广告费和有线电视用户的电视节目收看费用,然后强迫消费者收看电视广告,是及其严重的“霸王餐”。另一方面,电视台每年收取的企业不菲的广告费用都去了哪里?是交给国家了还是计入了集体的小金库?我们不得而知。建议:将有线电视广告在固定的“广告频道”来播放,让消费者自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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