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关于加强我市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6-01-14

  目前,我国重性精神病患者约1600万人,抑郁症患者已达3000万人,17岁以下儿童、青少年中有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的约3000万人,精神疾病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但是,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5成,就诊率更低,致使精神疾病患者失于监护,导致发病肇事、危害社会的事件时有发生。

  我市的精神性疾病的发病率也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与全国基本相似。因此,加强我市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个人心理和谐、家庭安宁和社会安全,其必要性不言而喻。
       基于上述认识,对加强我市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相关建议!
       1、政府加大对精神卫生领域的财经投入。应加大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基础设施的财经投入,尽快改善精神病人的住院条件。各级政府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积极配合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地方配套经费,把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好。错失这一时机,不仅会造成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缓慢,更会给区域社会安宁、稳定留下隐患,有损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2、加快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由于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偏见和精神卫生工作者的待遇长期偏低等因素的影响,医学人才不愿进人我省精神科专业领域或原有人才流失的问题比较突出,导致我市精神科专业人才的缺口很大。因此需要采取措施,加快人才的培养。同时,开展和加强对社区(基层)医师的精神卫生知识的培训,使之掌握履行好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所应掌握的有关知识,扎扎实实做好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等工作。
       3、开展我市精神疾病流行病学与精神卫生服务资源现状调研,创建精神卫生相关资料数据库。开展我市精神疾病流调,掌握我市精神疾病的疾病谱现状、流行学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创建精神疾病数据库;为制定我市精神卫生规划、政策,合理配置精神卫生资源,构建精神疾病监测网,科学防治精神疾病都具有重要意义。
       4、早期干预、实时管理治疗重性精神病人。由于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率低及精神疾病本身的特点,往往是病情相当严重了才发现或识别出来。诊断与治疗的延误,使患者大脑功能损害的程度相对严重,康复的难度加大,复发率增高,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精神衰退的加速,最终导致精神残疾,给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要加强对基层(社区)医师的培训及配备常规性识别精神疾病和心理问题的诊断工具,其主要的目的在于对人群中的精神疾病和心理问题能早期发现,为早期干预创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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