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关于加快构建我市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唱响我市绿色安全食品品牌
发布日期:2016-01-14

  近日,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大幅提高。哈尔滨市作为农业大市和绿色食品强市,应积极抓住这一战略机遇,加快构建我市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积极打造我市绿色安全食品品牌,从而带动我市绿色食品产业转型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我市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市农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我市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顶层设计,从分利用现有的农业信息化项目,完善、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与我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对接,及时传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要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信用信息,实现信用记录电子化存储,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主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

  2、努力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诚信责任,构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严格执行农兽药休药间隔期,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失信行为,积极树立诚信风尚,构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3、努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制度建设。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实现信用体系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围绕信用信息采集、动态管理、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失信行为有奖举报、跨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等内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有效运行。

  4、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市农业主管部门应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评先评优、先进模范等奖励激励措施,对其在信贷申请、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讲诚信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服务合作社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提高其市场占有率。树立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提高其社会声誉,形成品牌效应。 对失信的生产经营主体应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内容。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公示失信违法主体,使其丧失信誉,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建立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通过惩戒机制使生产经营单位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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