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2013年末,民营企业已达到 9.63万户。但由于现有的金融服务水平与能力和民营企业旺盛的金融需求之间存在一定距离,“融资难、融资贵、融资乱”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1、资本市场为民营企业提供的融资渠道有限,门槛过高。
2、民营企业诚信理念差,经营管理不规范,自身素质普遍不高。
3、政府服务职能履行不到位、政策环境不理想、扶持力度不够。
4、民营企业的设备相对落后,技术含量较低,缺乏核心竞争力,品牌意识模糊。
5、金融部门对非公企业存在歧视心理,对其评价往往带有偏见,普遍对大企业“争贷”、对小企业“惜贷”,对民营企业放贷的意愿不强,动因不足。
6、民营企业贷款担保抵押难,企业征信体系不完善,导致借、贷双方互信没有依据,没有统一的标准。
7、社会信用监督环境尚未形成,贷款人违约成本过低。违约后没有社会的评价和追偿责任的可靠办法。
8、非正式金融仍是民营企业解决创业和企业运作资金的重要渠道,经营成本和风险过高,发展的压力过大。
二、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方面要努力改善民营企业创业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进对中小民营企业的社会化服务。
1、整合辖区内担保公司,化零为整,提高担保公司的担保实力,实现特色区域批量化、其他区域龙头化的担保融资策略。
2、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提高民营企业的信息透明度。积极引导民间成立市场化运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并积极发挥其在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实现民营企业信息咨询、信用评估服务的专业化。
3、定期发布企业有关信息,创造银行企业接触、结合的条件与机会,促使银行了解企业、企业选择银行的良性互动,实现银企之间的信息有效对接。
4、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完善民营企业法律体系。
5、加强和改善对民营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技术、信息和管理方面的困难。
6、由财政拨款建立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基金,专门用于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的企业提供一定贴息,或对新创业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创业基金。
7、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为中小型企业创造更多发展与合作机会。
(二)企业方面要完善有关制度,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1、规范财务制度。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自身财
务,以制度为准绳,实现银企信息的对称,促使银行在选择企业方面有支点、有判断,有决策。
2、提高民营企业素质,增强内部积累能力。要着力提高民营企业管理层的素质,转变经营观念,克服家族制管理的弊端,积极引进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
3、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内,可以将诚信融入自身企业文化中,对外,塑造企业的诚信形象。当顾客相信了企业的诚信,他们也就认可了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从而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可持续发展。
4、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确立合理的用人标准,任人唯贤,用全新的理念来选拔优秀人才,引进竞争机制,最大程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来提高工作效率。对待员工,民营企业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制度,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爱惜人才,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和前进。
5、增强品牌意识,提高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品牌是由企业培育、经市场检验而缔造出来的。培育一个品牌,必然是一个从设计理念到生产、从销售到服务的长期努力过程;形成和提升一个产品的品牌竞争力,更是一个持之以恒的艰难过程。面对民企自主创新能力弱,自主品牌少,在高端市场形不成竞争力的现实,创建和提升自主品牌竞争力成了民营企业的当务之急,也是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6、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民营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图产权明晰,责权明确,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转变;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遵循言必信行必果原则,切实履行借贷合同规定的义务,构筑良好的银企关系。
(三)银行方面要优化信贷体系,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有效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1、成立专门服务民营企业的组织团队。建立一套有别于大中型企业业务的流程,适当延伸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从政策、机制、体制方面支持与服务民营企业。
2、调整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营销策略。商业银行对于法人信誉良好、产品有潜在市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大胆予以支持;对于已有信贷关系、信誉良好、金融意识强、经营前景较为乐观,但是效益暂时欠佳的企业,可以在落实还款保证条件的前提下,通过贸易融资、封闭贷款、短期授信业务等方式帮助企业尽快扭亏为盈;对于出现不良贷款的企业,银行应为企业提供信息、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转制,盘活不良贷款。
3、拓宽授信和担保思路,增加客户的选择性。在授信方式的选择上,不仅局限于贷款这一种方式,可以办理银行承兑、银行和商业汇票贴现、打包贷款等业务;在抵(质)押品的选择上,拓展存货质押、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无形资产质押、人寿保单质押、专利权质押、进口货权质押和品牌使用权质押等途径。
4、鼓励发展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建立一批产权清晰、治理机制完善的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吸收民间资本参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改善金融环境。
5、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量体裁衣的信贷产品。根据中小民营企业的特点,努力探索和推广符合各种融资需求的业务品种、信贷模式及贷款管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