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形式,这几种形式都会对我市粮食生产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但比较起来,粮食生产合作社更有优势,发展潜力更大。粮食生产合作社组织化程度比较高,和其他农民合作社一样,已经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
一、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效益低,影响粮食生产
我国粮食收购由国家统一定价,粮食生产合作社相对其他合作社经济效益较差,农民在组建合作社时,轻视粮食生产合作社,在合作社总量中比例相对较低。
(二)人才缺口大,制约发展后劲
好劳力都外出打工了,留守人员除妇女外,老弱居多。人才缺口比较大,我市平均一个农技人员要负责1000多农户,再加上优良品种更新换代慢、先进的耕作方式推广普及不够,导致粮食生产后劲不足。
(三)土地流转差,阻碍规模发展
由于土地管理制度的制约,土地流转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导致粮食生产合作社耕地不足,限制了粮食生产规模化发展。
二、建议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抓实抓好
要充分认识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在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农业部门应从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围绕粮食生产,积极培育粮食生产、农机、植保、土肥专业合作社,把培育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作为当前粮食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2015年粮食总产稳定在350亿斤以上。
(二)加快建设,积极引导
要加快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积极引导鼓励农技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粮食加工企业及其它工商企业等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牵头兴办粮食生产或服务类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载体和示范作用,积极为种粮农户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防、代收、代烘等服务,提高科学技术的到位率。
(三)政策扶持,项目支持
要加大对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参与国家和省级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经评审合格的项目优先纳入扶持范围统筹予以安排,优先安排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实施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秸秆综合利用和节能等科技推广、示范等项目。同时,鼓励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申报农产品注册商标,凡是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知名商标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可以优先申报省级扶持项目。政府要加大力度实施扶持政策和措施,让种粮切实得到实惠,引导农民积极组建粮食生产合作社。
(四)加快土地流转,扩大粮食生产
要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扩大粮食生产面积,提升粮田复种指数,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如通过转包、租赁、入股等流转形式扩大土地规模,并做到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在此基础上,实施农业现代化的一系列措施,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
(五)、引进人才,培养人才
粮食生产合作社要抓好人才的引进。通过对农村中的种植大户、各级农技推广部门的科技人员、农业大专院校的毕业生以及农业科研单位的人员的招聘,引进科技人才,制定优惠措施吸引这些人才。抓好培训工作,合作社要把专家讲课、辅导和专题培训、重点人员的培训结合起来,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培养自己的人才。粮食生产合作社要主动和龙头企业“联姻”,密切合作关系,解决好合作社存在的人才、资金缺乏,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通过合作实现产加销一体化,促进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提高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