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的调查研究
发布日期:2016-01-14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旅游产品和景区景点建设日益完善,全市现有A级旅游景区78家,S级滑雪场12家,星级宾馆89家,旅行社322家。2013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547.5 万人次,同比增长9.3%,实现旅游总收入668.5 亿元,同比增长20.6%,人均旅游消费1205元,其中,人均购物消费约为240元。在旅游业发达国家,旅游购物收入平均占旅游总收入40%以上,新加坡、香港等地旅游购物收入更是占到旅游总收入的50%—70%,国内的平均水平为28%,而我市仅为20%左右,表明我市旅游商品开发在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中属薄弱环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的弱势与旅游业迅速发展的强势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我市作为最具特色魅力的旅游目的地,如何深度开发原创特色的旅游商品,培植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完善旅游产业体系,促进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及旅游商品的开发,对重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给予了相应的政策扶持,将原创且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如麦秸画、桦树皮画、鱼皮画、冰雪工艺品、亚麻制品、铜坐龙等作为政府礼品进行了定点采购。旅游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积极支持原创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先后成功举办了4次旅游商品设计大赛、14届民间民俗艺术博览会以及“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我喜爱的旅游文化产品征集活动,挖掘了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

  (一)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的主要类别

  经过多年的开发,我市拥有了一批自主研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具备艺术性、实用性、收藏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旅游商品。主要有五大系列:

  一是旅游工艺品和纪念品:主要包括木制套娃工艺品、俄式工艺品、水晶工艺品、哈尔滨风光工艺品、靰鞡工艺品、麦秸画、鱼皮画、桦树皮画、版画、冰雪画、烙画、布贴画、东北民俗剪纸、木雕、绣品、黑陶、玛瑙制品、邮票、纪念币、各景区特色及旅游节庆纪念品等。

  二是绿色食品和保健品:主要包括绿色农副产品、特色食品、俄式食品、山特产品、中药材等。

  三是特色服饰和日用品:主要包括冰雪文化服饰、貂皮服饰、亚麻服饰和家居用品、木兰挂毯等。

  四是旅游装备和用品:主要包括登山、滑冰、滑雪装备及用品等。

  五是文物古玩和复制(仿制)品:主要包括铜坐龙、古铜镜、仿古陶瓷、仿青铜器制品、仿古玉器等。

  (二)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情况

  目前,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处于起步阶段,专业性开发生产企业以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手工作坊为主。其中,规模较大的哈尔滨市工艺美术公司创建于1956年,是当时国家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主要产品麦秸工艺制品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拥有多项专利,其工艺技术精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曾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杰出手工奖”。哈尔滨航科文化艺术公司、阿城市青铜制品公司、哈尔滨当代亚麻文化研发中心、香坊区残疾人艺术品加工产业园、哈尔滨冰花水晶礼品公司、哈尔滨小神龙礼品公司、哈尔滨雅尚文化传播公司、哈尔滨福鱼文化传播公司、哈尔滨费沃斯鹏程旅游文化公司等也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先后开发了以冰雪艺术工艺品、亚麻服饰、仿古制品、特色食品、滑雪装备等为代表的五大系列旅游商品。此外,尚志市现有木制工艺品加工企业100余家,其中,规模较大的30余家,年产套娃1800多万套,占领了国内外90%以上的套娃市场,年销售收入达4亿元,创汇超千万元。产品出口到美国、法国、德国等多个国家,还通过我省口岸销往俄罗斯。热爱民间艺术、乐于奉献的工艺美术师和民间手工艺人是原创特色旅游商品研发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市从事剪纸、鱼皮画、木艺、陶艺、布艺等民间艺术的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手工艺人约有200余人,其中,有8人获得了中国民间艺术最高荣誉——“山花奖”。

  (三)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的销售情况

  一、从旅游商品销售市场布局来看,我市的旅游商品销售店主要分布在中央大街商圈、太阳岛、冰雪大世界、龙塔、虎园、伏尔加庄园、中华巴洛克、关东古巷等景区景点以及4星级以上宾馆,以中央大街的旅游商品经销店居多,其中,规模较大的是黑龙江省旅游商品展销中心。还有部分土特产品和俄式工艺品等经销店分散在市区。此外,许多民间艺人通过参加各种节庆和展会,如开江节、哈博会以及域外的展会进行销售。今年,我市在中央大街建立了旅游服务中心,并开辟了原创特色旅游商品销售专区。在旅游商品中,外地游客比较喜欢购买的主要是我市的土特产品和俄式工艺品,其销售量占我市旅游商品销售总量的90%以上。

  二、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我市旅游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巨大的市场需求相比,旅游商品的开发相对滞后,对旅游产业的贡献率不高。旅游商品缺乏特色与创新,品种不尽丰富,对地方文化挖掘不够深入,同时,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规模小、缺少专业人才、缺乏展示平台、品牌意识不强、市场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的深度开发。

  (一)开发深度与广度不够,原创与特色不突出

  我市旅游商品开发的广度深度不够,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体现不足,没有将独特的自然资源、地域文化、风土民俗、城市发展以及时代进步、科技创新等非常完美地融入旅游商品的开发中。一是旅游商品品种不尽丰富。我市旅游商品资源较为丰富,但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近年来,我市主打“冰城夏都”城市文化旅游品牌,冬季冰雪旅游和夏季湿地旅游发展较快,但与之匹配的特色旅游商品开发步伐缓慢,体现冰雪文化和湿地景观的旅游商品较少。二是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工艺品较少。我市销售量较大的旅游商品多与食品有关,如面包、红肠、酒糖及人参、鹿茸等,而诸如麦秸画、鱼皮画、版画等工艺品占比较小。三是一些原创特色的艺术创作没有融入到旅游商品中。例如,我市工艺美术行业共有工艺雕塑、编结、刺绣等10个类别40余个品种,其中的工艺品具备地域特征,但目前这些工艺品还仅限于参加展会,未能进入旅游商品市场进行销售;还有的民间艺术品、特别是全市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中评出的获奖作品还没有产业化生产及在市场上批量销售;此外,被列入国家、省、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可开发品种尚未全部开发。

  (二)发展规划滞后,政策扶持有待加强

  旅游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生产差异性较大,市场地域性较强,同时,旅游商品研发生产还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研究表明,新开发的旅游商品中只有约30%能够在市场上“生存”。因此,旅游商品开发生产需要政府的宏观引导和政策扶持。目前,我市旅游商品的开发基本处于自发的状态。一是缺少发展规划。我市对旅游商品开发的规划引导不够,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未对旅游商品开发做出相应的规划。同时,缺少专业的旅游商品服务与指导机构,全市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基本情况尚不明晰。二是缺乏对旅游商品开发生产的优惠扶持政策。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缺少税收减免、贷款担保等优惠政策,对旅游商品创意研发、品牌培育、宣传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缺少相应的政策扶持。一些具有本地特色和纪念意义的民间工艺品由于引导和扶持缺位,产业化进程较慢。三是行业协会的作用发挥不够。我市虽已成立了旅游协会、工艺美术协会和礼品行业协会,但受资金、人才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制约,其信息交流、服务指导、行业自律等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生产企业规模较小,研发机构和专业人才匮乏

  一是旅游商品专业生产企业少且规模普遍偏小。我市缺乏有实力的旅游商品专业化生产龙头企业,现有的企业以中小企业和家庭作坊为主,其生产工艺落后,研发能力不足,中低端产品居多,附加值较低,经济效益不佳。规模较大的哈尔滨工艺美术公司年销售额仅为500-600万元。尚志市套娃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为家庭作坊式生产,缺少发展资金,规模难以扩大。我市销售的旅游工艺品大部分是在市内设计,委托南方(浙江义乌、深圳等地)生产企业加工。二是缺少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专业人才。旅游商品开发既需要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同时,还要有利于产业化。我市缺乏专业设计研发机构和优秀的工艺技术人才。除哈尔滨学院、民族学院、轻工业学校等少数几所职业学校中开设了与民间民俗艺术相关的专业外,其他高校尚未设立相关的专业。三是优秀的民间手工艺人才流失严重。我市原二轻局所属的龙绣、玉雕、牛角画、抽纱等企业经营不景气,技术传承人才流失,传统工艺面临失传。受资金、市场等因素困扰,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品开发受阻,艺人们纷纷转行;还有一些高水平的民间艺人被南方企业高薪聘走。

  (四)销售渠道不畅,缺少展示平台

  旅游商品销售渠道不畅是我市旅游商品开发主要瓶颈。一是缺乏大型综合性的旅游商品展示和销售平台,市场销售网络体系尚未形成。我市的旅游商品经销店主要集中在中央大街一带,而大型商场、机场、车站、宾馆、超市等地缺少旅游商品销售专柜。景区景点内的购物店多为个人承包经营,规模小、档次低、品种少,旅游商品与景区的特色联系不紧密。由于宣传和市场推广费用较高,我市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和民间手工艺人基本没有建立自己的销售门店和专业的营销队伍,缺少有效的展示平台。二是缺少现场制作及与游客的互动。我市旅游购物缺少现场制作环节,很少通过表演或与游客进行互动展示旅游商品,无法进一步激发及挖掘游客的购买愿望。秋林公司的俄式烤面包现场制作虽可供游客参观,但因停车困难、展厅面积小、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去参观的游客很少。三是缺乏网络销售渠道。我市没有开展网上旅游商品销售,而国内其它地区,如云南有“旅游商品网”,山东有“旅游商品在线”。四是旅游商品的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我市的旅游商品销售店很少开展物流配送服务,大多没有开展代储代运业务。五是国家新《旅游法》对我市团队游客传统购物渠道带来较大冲击。自《旅游法》实施以来,我市旅游的团费大幅上调,而且不允许导游带队去指定的购物店购物,因此,我市团队游客数量和旅游商品销售额双双锐减。

  (五)宣传力度不足,品牌意识不强

  一是缺乏宣传推介。我市旅游商品对外宣传力度不够,游客对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的认知度不高,许多外地游客的认识仅局限于我市的绿色食品和俄式工艺品等。

  二是现场讲解和专业性介绍不到位。由于缺少专业化的培训,导游的宣传介绍不到位,现场销售人员对旅游商品的相关情况也是一知半解,无法全面专业地介绍其特色、工艺、功能以及与同类商品的主要区别,导致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的销售量不大,销售额不高。

  三是品牌意识不强。我市很多旅游商品没有属于自己的品牌,原创特色的旅游商品很少申请专利保护,一些带有“冰雪”文字和图案的商标被外地抢注。尚志市套娃虽然占领了国内外市场,但产品至今未进行商标注册,没有树立自己的品牌,没能形成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四是旅游商品包装粗糙不利于品牌创建。我市对旅游商品的外包装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民俗商品没有包装、有的包装不精美、档次低,品牌价值难以提升。

  (六)商品经营不规范,市场监管不到位

  我市旅游商品销售市场经营不规范,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市场信誉度不高,一定程度损害了我市旅游商品销售、甚至城市形象。一是旅游商品鱼龙混杂,质量堪忧。由于旅游购物的特殊性,导致一些只图近利的经营者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来欺骗游客,大大挫伤了外地游客的购物积极性。例如,中央大街40多家俄式商品经销店,其中销售的紫金饰品绝大部分是假货,游客佩戴之后脱色严重,引发的投诉较多。二是市场定价混乱,行业自律不足。我市个别旅游商品经销店存在价格欺诈现象,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建立,同时给市场监管带来较大的难度。部分旅游商品经销店靠给导游高额回扣揽客,有的回扣比例高达40—50%,从而抬高旅游商品价格,引发恶性竞争,扰乱了我市旅游商品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同时,售后服务缺位,旅游商品查询系统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制等尚不健全。

  三、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的原则和重点

  我市是中国北方著名的旅游城市,是东北亚地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更是久负盛名的冰雪名城、避暑胜地和时尚之都,旅游资源丰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开发原创特色旅游商品大有可为。应以地域文化和民间民俗为依托,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旅游业发展为目标,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以科技创新为支撑,重点突出原创性和特色性,打造知名品牌,促进我市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将旅游产业打造成我市新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一)开发原则

  1、突出地域特征和文化内涵。充分挖掘我市冰雪文化、欧陆风情文化、音乐文化等城市文化资源,结合我市培育打造“世界冰雪名城、中国避暑名城、中西文化名城、北国山水名城、中国音乐名城”等战略进行开发。

  2、体现城市风格和时代发展。随着技术进步和时代发展,游客的审美观念和消费水平不断提升,这就要求旅游商品的设计创意理念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设计、加工中融入时代发展、科技进步、城市变迁及国际化元素,从而增强旅游商品的时尚性、精美性及艺术性,体现出我市大气、洋气、灵气的城市风格。

  3、坚持系列化和多样性。我市文化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应依托这些资源开发出系列化和多样性的旅游商品,在大的旅游商品系列中进行细化衍生,延长旅游商品产业链条,满足不同目标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4、弘扬传统工艺和民间艺术。传统工艺和民间艺术是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的重要支撑。以传统工艺和民间艺术为基础,用创意产业嫁接民间艺术,将其激活,使传统工艺得到更好的传承,民间艺术得到有效的弘扬。

  (二)开发重点

  1、旅游工艺品和纪念品。开发包括麦秸画、鱼皮画、冰雪画、烙画、版画、东北民俗剪纸、木雕、冰雪水晶工艺品、亚麻制品等地方特色工艺品系列;开发具有景区景点特征和节庆、展会为题材的旅游纪念品和工艺品;开发游客喜爱的具有浓郁欧陆风情的俄式工艺品,并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改进和创新。 2、绿色食品和保健品。充分利用我市寒地黑土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生态优势,深度开发优质大米、非转基因大豆制品、食用菌、山野菜、干果、浆果等名优农副产品和山特产品。利用秋林、肉联、北大荒等品牌优势,开发特色旅游食品;依托哈药集团等大型医药企业,开发人参、灵芝等北药、三精保健品及鹿茸、熊胆、林蛙油等野生动物保健品。

  3、旅游装备和旅游用品。旅游装备及用品在开发上要将实用性与纪念性相结合,根据我市的自然气候条件,开发具有北国风情和我市特色标识的滑雪、滑冰、登山、漂流等户外装备用品,如帐篷、滑雪板、滑雪服等。

  4、文物古玩和复制(仿制)品。文物古玩及复制(仿制)品能再现我市的历史风云,传播历史文化。着重开发具有地域特征和历史渊源的文物古玩和复制(仿制)品,如仿古陶瓷、仿青铜器制品、铜坐龙、古铜镜等金源文化系列产品。

  5、高档商品和旅游购物精品。整合我市及周边的独特资源,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边疆文化特征的高附加值的旅游商品,如玉石珠宝、紫金、龙绣、黑陶、貂皮制品、大马哈鱼制品等精细、贵重的旅游商品,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商品档次。

  四、对策建议

  (一)深度开发旅游商品,突出原创与特色

  旅游商品中蕴含的文化是激发游客购买愿望的重要因素。以我市地域文化为依托进行旅游商品开发,不仅能提升旅游商品的附加值,而且对我市文化的传播和旅游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是国家重点旅游城市,多元文化荟萃、中西文化交融,多姿的冰雪文化、洋气的欧陆风情文化、质朴的黑土文化、现代的时尚文化、优雅的音乐文化、多彩的民族文化、传奇的金源文化、灵气的关东文化、传统的红色文化并存,为开发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深厚、传统与现代兼具的原创特色旅游商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依托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进行开发。如,深入挖掘金源文化,开发萨满轧染、萨满挂毯、陶瓷印章、满文竹筒、东北满族民俗人像等民族文化工艺品,将民族文化转化成旅游商品。二是依托我市冰雪文化和黑土文化进行开发。如,依托各式冰灯和雪雕景观开发冰雪特征旅游工艺品,依托黑土资源开发绿色(有机)食品和北方林区山珍特产等,将独特的文化优势转化成特色的旅游商品。三是依托我市时尚文化进行开发。如,将现代的时尚元素融入传统的亚麻和貂皮制品中,开发出时尚洋气、风格独特的亚麻和貂皮服饰。我市的动漫产业在全国首屈一指,可结合动漫设计中的创意形象进行旅游商品的创作和设计。四是依托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省、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5项,可对其中尚未开发的秫秸艺术、皮影镂刻技艺、玻璃画、三姓布艺针绣等进行深度开发,既增加我市特色旅游商品的品种,又可以保护我市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制定旅游商品开发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制定开发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成立我市旅游商品开发服务指导中心,尽快对全市的旅游商品资源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掌握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基本情况,建立全市旅游商品信息库,在此基础上研究探讨旅游商品的开发策略,制定旅游商品开发规划,并列入全市旅游业整体发展规划中。

  二是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重新进行定点挂牌,对定点生产企业实行税收减免、贷款担保等优惠政策,扶持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快速成长。

  三是设立旅游商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设计开发、技术创新、扩大生产、宣传促销、人才培养等。

  四是定期举办“哈尔滨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评选出代表我市地域文化、反映城市风貌的原创特色旅游商品,在给予奖励的同时由政府在各种展会、节庆活动中重点宣传推介,列入定点采购名录,作为政府部门礼仪活动、公务馈赠的指定礼品。同时,重点进行产业化开发。

  五是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搭建信息服务平台,使之成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三)培育龙头企业和研发机构,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一是规划建设我市原创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基地,改变目前我市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小、散、杂的现状,走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道路。依据企业现有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资源条件、市场前景及我市旅游商品开发的重点,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建立民间民俗艺术品产业园区,将麦秸画、烙画、鱼皮画、版画等民俗艺术品生产纳入其中。对尚志市套娃生产企业进行整合,打造“中国套娃”品牌,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档次和经济效益。以哈尔滨工艺美术公司为核心,将周边的龙绣、玉雕、牛角画和抽纱等老字号工艺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组,使我市传统工艺品生产再创辉煌。

  二是加强旅游商品的创意研发。鼓励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大旅游商品研发投入,提高旅游商品的设计水平与创新能力,积极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实施新工艺。特别是要善于利用本地及周边的资源,开发高端旅游商品,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商品档次和附加值。同时,促进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对接,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成果的转化。组织召开旅游商品开发研讨会,邀请生产企业、研发机构、专业设计人才、民间艺术大师出谋划策。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我市高校设立旅游商品设计、民间民俗艺术等专业或增设相关课程,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建立人才梯队,为我市旅游商品开发提供人才保障。对民间艺人的贡献给于肯定和表彰,对做出杰出贡献的知名老艺人授予终身成就奖,并聘请他们从事教学工作,培训年轻技术骨干,使民间艺术后继有人,不断传承。

  (四)拓宽销售渠道,搭建展示平台 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旅游商品销售网络,将我市打造成东北亚著名的旅游商品集散中心。

  一是规划建设大型综合性的旅游商品展示销售中心。借鉴“七彩云南”的成功运作经验,建议展示销售中心选址在A级以上的景区或景区附近,可建在道里中央大街、道外中华巴洛克、群力关东古巷以及呼兰义乌小商品城等地。在展示中心内增设餐饮、休闲、娱乐及大型停车场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使游客真正体验到一站式购物的便利。同时,完善景区景点的旅游购物店,并结合景区特色增加旅游商品品种。

  二是开辟固定场所展示旅游商品的制作过程。邀请民间艺人现场进行手工艺品的制作演示。夏季可在中央大街进行民间民俗工艺品现场制作表演,供游客观赏。

  三是开展旅游商品“五进”活动。组织老字号商品、地理标志产品、民间工艺品、绿色食品、保健品等旅游商品进驻大型商场和超市、进宾馆酒店、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机场和车站、进旅游景区等。

  四是创新销售方式。探索旅游商品直销、网上销售和电视销售等灵活多样的营销方式。建立哈尔滨旅游商品销售网站,设立网上品牌专卖店。

  五是完善旅游商品的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提倡旅游商品经销店开展物流配送业务,提供代购代邮、代寄存、退换货等多种便利服务。

  六是拓展团队游客的购物渠道。认真研究国家新出台的《旅游法》,对我市的团队游客购物方式及时进行调整,引导推荐游客到正规的旅游商品销售场所购物。

  (五)加强宣传推介,实施品牌战略加大旅游商品宣传推广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户外广告、旅游期刊以及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

  一是制作《哈尔滨特色旅游商品购物指南》宣传册,在机场、车站、星级宾馆、A级景区等地免费赠阅;制作专题宣传片,与冰雪节、湿地旅游节等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同步宣传播放;组织生产企业参加全国性的旅游商品展销会;在我市举办的文博会、中俄博览会、农博会、寒地博览会等大型展会期间设立旅游商品展销专区,提高我市旅游商品的知名度。

  二是对我市旅游商品整体形象进行宣传。近年来,许多省市相继推出了地区旅游商品品牌,如云南的旅游商品主打“七彩云南”品牌,并与当地文化旅游相融合,使云南省旅游商品销售额大幅度提升。建议我市主打“哈尔滨礼物”品牌,并邀请市籍文体界知名人士作为哈尔滨旅游商品的形象大使,进行广泛的宣传推广,提高我市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是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和专利保护意识,做好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加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等评选活动。

  四是加强导游和现场销售人员旅游商品和民俗文化知识的系统培训,使其能够更全面更专业地介绍我市的旅游商品。

  (六)规范经营秩序,强化市场监管

  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商品市场经营秩序,建立公平、有序、优良的经营环境,使游客舒心无忧购物。旅游、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卫生、公安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对现有旅游商品销售网点进行规范,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要依法查处,严禁宰客、尾随、围追兜售以及强买强卖现象发生。同时,对旅游商品经销网点实行评星定级和跟踪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旅游商品经营场所限期整改,信誉良好的销售店可作为政府定点采购和向团队游客宣传推荐的购物场所。同时,强化对旅游商品销售的日常监督管理,倡导商品明码实价、同质同价及合理定价。建立旅游商品查询验证平台,实行一定期限内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开通400售后服务热线。理顺旅行社和导游的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导游的聘用合同和薪金待遇,杜绝导游对游客的夸大宣传和欺骗行为。由于旅游商品购买群体的特殊性,我市应设立旅游商品投诉绿色通道,保证在3小时内解决投诉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商品销售市场的信誉度和游客购物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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