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打造“两轮驱动、三产融合”的服务业发展模式为核心,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制定政策,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商务会展等五大生产性服务业,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在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生产型服务业层次不高、发育缓慢;统计体系不健全;实现规模效益、有效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载体建设滞后等等。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生产性服务业规划体系。政府应高度重视生产性服务业的规划,把推动服务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市政府应抓住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机遇,谋划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做好生产性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和行业的空间布局,将规划具体化,落实到载体上,形成产业、地区之间统筹协调和有机衔接的规划体系。编制生产性服务行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明确行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注重专项规划间的有机结合,增强其规划体系的科学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
2、明确生产性服务业管理部门。从国民经济分类上,生产性属于2.5产业,是可以统计进入工业的。建议建立与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明确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具体职能,负责抓此项工作,同时确定职能定位和责权划分,组织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生产性服务业主管部门可设在工信委,设置生产性服务业管理处。与发改委、统计局等各职能部门,依据分工,各司其职。研究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方向、路径和政策,追踪国内外各产业发展变化情况,为我市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3、健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现行的服务业统计体系较难适应服务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尚不能全面、系统、准确的反映服务业发展实际情况,对科学进行产业分析、制定政策措施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建议根据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特征,依法将生产性服务业的产值和增加值等指标纳入工业统计体系,健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监测体系,及时反映生产性服务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逐步建立部门间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数据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
4、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继续完善地方扶持政策,认真清理、修订不利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与工业同等的财税、金融、电价、土地等政策扶持体系。对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以及制造业服务外包分离等关键领域,研究制定相关促进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侧重向生产性服务领域倾斜,改变财政资金向企业分散补贴的现状,重点支持研发、融资、技术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大力营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环境。深化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在扩大对外开放、工商登记制度、推进贸易便利化、优化行政审批等方面进行改革,有效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载体建设。鼓励各类管理咨询、技术专利服务、市场营销中心、企业融资担保等中介机构,为产业集聚区内企业解决生产、技术、管理、品牌、信息等各方面问题提供服务和支持。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实施诚信品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