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是创建和谐社会,提升法治文明,形成和谐社会风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保障。青少年作为未来社会的主体,对其从小的法制教育工作更不容忽视,中小学时期是集中开展接受法制教育的基础场所,也是他们思想品德、法律观念、知识技能、身心发育打基础的最佳阶段。 青少年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还严重阻碍了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
青少年因法制观念淡薄所引发的问题:
一、侵犯青少年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但青少年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青少年暴力型犯罪性质日益严重,在校生犯罪数量逐年递增,逐渐走向低龄化、智能化,法制观念淡薄,一知半解,缺少起码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危险因素。
三、青少年犯罪的基本原因是家庭、学校及社会对其法制教育不彻底,法制观念意识没有深植到他的内心、思想及人格中去。邓小平同志曾强调:“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力度无论对青少年未来的成长,还是对创建和谐社会,提升全民素质,都具有深远意义。针对如何强化青少年法制意识,提升法治文明,创建和谐社会,
提出如下建议:
一、普法教育,多渠道并进。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优势,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拓宽教育渠道,配合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活动,有效的开展法律知识教育。融法律知识教学于各项活动之中,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从活动中去体验、领会法律知识。首先,课堂上传授法律基础知识,使学生从小养成权利义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其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组织校园法制活动、放映法制题材电影宣传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教育,并布置一些活动心得及观后感之类的作业,检验学习效果;第三,印发普法知识手册。把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编成小人书或配图便携手册,法制学习随时随地;第四,每天固定时段利用学校广播电视媒体进行法律知识案例宣传;第五,发扬法律常识考核和学生操行评定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强化学生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习惯,指导学生言行。
二、学校联合家庭、公安执法机关及社会形成教育合力。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家庭的合力作用。第一,相对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也至关重要。学校可以定期的召开家长会,向学生家长宣传法律知识、法制教育及父母的正确引导对于青少年身心成长的重要性,学校与家长教育思想达成统一,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第二,学习法律知识,仅靠背条文、考试是不够的,还应该让青少年从具体案例中去直观地认识法律,去体验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学校可以联合公安执法机关,配合定期开展普法知识讲座、普法报告等。结合当前发生的法律案例进行剖析教育,使学生直观地、深刻地感受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重要性。明确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宁,保护人民合法权益,惩治违法犯罪分子,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创建和谐文明城市的有力武器。更能促进学生学法的热情,巩固记忆,打下牢固的法律知识基础,从而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以“三观”为基础,强化法制观念。 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形成自觉遵法、守法、用法、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法制观念。思想观念的形成仅依靠法律知识的学习是不够的,需要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相结合,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只有建立在正确的思想基础上,才能从内心深处自觉产生学法、懂法的需求,自觉捍卫法制的尊严,自觉依法办事。学校可以适当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从开展学习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一系列思想教育活动入手,培养和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从内心及人格上坚定学生法制信念。
法制教育是时代的要求,教育发展的必然,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刻不容缓,关于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方式与途径很多,有待社会大众积极探索。本文旨在引起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视,使之落到实处,期待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美好家园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