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会议开的很好,很有意义,完成了研究会换届的预定任务。刚才,新生同志所做的讲话,站位很高,言简意赅,透彻到位,我完全同意。在此,我代表市政协党组,对我们的老主席新生同志当选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对贺晔等八名同志当选副会长,对当选的常务理事表示祝贺。相信在新生同志领导和主持下,在各位副会长和全体理事配合支持下,研究会的工作会越做越好。当前,全党全国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正逐步深入,在这个重要时刻,我们召开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议,应该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必将对加强和推动我市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十八大关于人民民主和协商民主的新阐述和新论断,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最新成果
第一,十八大报告关于民主和健全协商民主制度的新思想、新论断,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主内涵和民主实现形式。民主是件大事,是国家的大事、民族的大事,也是一个党的大事。缺乏或不能保证民主,必然要走向灭亡,这是被世界历史所证明的社会法则。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就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就是人民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以及运用这种国家制度决定自己的事情。概括地说,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本着马克思主义科学学说和变革中国社会的理想追求,我们党从成立时起,就把消除阶级压迫、建立人人平等的民主社会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并为此不懈奋斗,最终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自己选择的道路,通过各民主阶级联合的力量,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特定的联合方式和组织形式,通过民主协商的实现途径,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新中国彻底完成了现代与传统的历史跨越,其最大差别和最鲜明标志,就是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人民民主专政成为国家最本质的特征!从此,彻底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命运和中华民族的命运,改变了中国的面貌,也影响了整个世界。新中国60多年来,我们党创立了毛泽东人民政协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从国体、政体和党领导实现民主的制度机制等各个层面,巩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其中协商民主成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实践。十八大将协商民主实践上升至理论和制度建设层面,列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内容,提高到与选举民主并重的地位,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第二,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由实践到理论到制度,为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开辟了广阔道路。协商民主一词出现在全国党代会报告上,这是第一次,其意义非同寻常。这种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其实质和基本内涵,就是在人民内部,各方面秉着自由、平等、公开的原则,通过对话、沟通、倾听、讨论、辩论等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和愿望,对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协商,最终达成共识的一种民主方式。它是人民意志的一种表达,是人民主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协商民主拓展了“人民”的范畴。人民范围内的一切个体、阶级、阶层、党派、集团,都是协商主体。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共同享有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治理形式,丰富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贯穿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全过程。在实践中,我们党创造性地提出和实行了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执行之前要进行充分协商,充实和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等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了人民政协在民主实现形式上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以团结和民主为工作主题,是协商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实现形式。由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各界别,在人民政协大家庭里和谐合作共事,与执政党并国家政权机关平等协商,一起议国是、谋发展,共同为人民服务,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真实性、广泛性。政协在国家发展进步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日益彰显独特魅力和不可替代的建设性作用。如果只有人大,没有政协,只有选举民主,没有协商民主,我们的民主就很不完整。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坚定的道路自信和足够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是根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目的就是让人民更好地当家作主。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以十八大为标志,协商民主将正式成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这一点不容置疑。不过也必须承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正是看到了这些“不完善”和“不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才一直强调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努力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与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更好地体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既要遵循制度建设的一般要求,更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才能有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一个更加民主文明的中国。这一点我们必须牢记,确保在思想上扎根,而不应有丝毫怀疑和动摇。 二、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促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第一,要研究探索地方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们党独创的,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政治制度。中共和民主党派不是在朝党与在野党,而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这一制度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样,最适合中国国情,最有利于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步。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最基本的有两条,一是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这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政治前提。党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统一领导、协调各方。从我市来讲,市委要定期听取和研究政协和党派团体工作,根据全市发展大局和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结合政协和党派团体的实际和特点,定调子、指方向、出题目、提要求,并通过各自党组实施具体领导,同时要搞好广泛协商和统筹协调,使党的主张成为广泛共识,确保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得到贯彻落实,确保省市委决策部署成为全市各方面的一致行动。与此同时,要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原则,坚持和落实爱国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切实尊重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使之真正作为参政党活跃在政治舞台上。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加强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二是如何提高各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为参政党,努力提高各民主党派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需要。对此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建设适应新世纪新阶段要求的高素质的参政党,进而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组织所代表的党派成员和所联系群众有序参与民主协商,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第二,要研究探索如何充分发挥各级政协在协商民主方面的作用。充分运用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既是各级党委和政权机关的责任,也是各级政协的职责和任务。如何按照十八大确定的原则和方向,逐步推进政协职能作用法定化,履职内容规范化、程序化,协商共识具有约束力。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
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结合实际,
做出回答。前段时间,广东省搞了一个政治协商规程,围绕决策、执行和监督,走出了一条民主协商的路子,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在这方面,我感到总体上要把握3点,概括地讲,就是“围绕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就是要坚定维护和依靠党的核心领导,做到同心、同向、同行;坚持围绕中心和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资政建言、献计出力;坚持团结各界和凝聚人心,求同存异、体谅包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此,在具体实现形式上要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要主动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将政治协商活动纳入规定的议事日程,做出制度安排。要掌握党政工作重点和重要工作部署,精选调研协商议题,积极有效开展协商活动。要提高调研、考察、提案质量,科学安排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议题、范围、程序;要注重工作成果转化,使政治协商规范有序,民主监督充分到位,参政议政富有成效。
第三,要研究探索地方立法协商和政策协商。地方立法和制定公共政策,是区域内全体人民的大事,除了依法定程序外,如何引入协商民主机制,并纳入程序化轨道,使地方法规和政策充分反映民意,成为人民的共同意志,是一个
亟待解决的课题。希望理论工作者和一线工作的同志,能通过深入研究探讨,拿出一些思路和具体措施。此类问题甚多,有些已成为引发矛盾和问题的焦点。如何在政策法规制定和修订时引入协商机制,让更多关联方广泛参与协商、听证,通过对话达成共识,使政策法规建立在民意支持基础上,进而减少矛盾纠纷;人民政协怎样参与或主持听证活动;协商意见、听证建议怎样进入政策法规制定程序,决策机构如何采信;怎样增强听证的公正性和可信度,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特别是专家学者们深入进行研究和思考的课题,希望能尽快趟出一条路子来。
第四,要研究探索如何发挥好界别协商作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重点推进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四种形式。其中常委会专题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已成为政协履职的基本形式,并纳入正常工作轨道。但界别协商还存在开展不深入、界别特征不明显、作用发挥不突出的问题。大家知道,与人大按区域选举不用,政协委员是从界别当中产生的,联系的主要是界别群众,反映的主要是本界别的意见和要求。为何发挥他们在政协工作的主体作用,我们还经验不多、探索不够、理论认知不强。在全国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会议上,贾庆林等领导同志曾就加强界别协商、搞好界别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在会后工作中形成思路办法,更好地发挥界别作用,丰富协商民主内容。目前,我市有党派、团体及界别组织30个,随着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的大量涌现,界别组织会不断扩大。这些界别组织代表了不同的社会力量。如何在政协履职中更好地发挥界别作用,搞好界别协商、反映界别利益诉求,通过协商对话达成广泛共识,增进全社会的大团结。这些,都需要我们从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深的层次、更大的时空跨度去把握和思考,希望大家紧密联系我市实际,力争形成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思路办法。
第五,要研究探索如何扩大基层协商民主。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根据上述要求,市政协在安排今年工作时,已经把扩大基层协商民主,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列入到计划当中。希望各区县选择经济条件好、工作基础扎实的社区和乡村作为基层协商民主试点,积极慎重搞好这项工作,取得经验,逐步推开。要结合工作实践进行多方面的研究探索,搞好内容、结构设计,做出制度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要拓展基层协商民主平台,完善重要会议旁听、重大事项听证、公共事务议事等项制度。要研究基层民主协商的事项、程序、途径和办法,使协商议事有所依据和遵循。要研究如何改进来信来访、接待接访方式,使部分群体或个体合理诉求,通过协商对话得到系统反映,妥善解决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要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利用媒体特别是利用网络快捷、开放、互动的特点,创建交流互动平台,广泛集中民智,提高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和有效性。总之,基层协商民主的内涵丰富,外延很宽,政策性很强,应该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三、把握形势任务要求,多出研究成果,促进实践发展
第一,要把加强人民政协理论建设上升到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能有实践上的自觉。人民政协的理论正是在发展中形成,又用来指导政协工作实践的。贾庆林同志说,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是对毛泽东人民政协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论系统回答了在新时期建设什么样的人民政协、怎样建设人民政协等战略性课题,科学阐明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性质界定、主要职能和履职原则等重大理论政策问题”,并把它概括为由12个方面内容有机组成的框架和内涵。党中央十分关心政协理论建设,在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胡锦涛同志在多次重要讲话中,都对政协理论建设加以强调。贾庆林同志更是亲自研究政协理论,正是他主政全国政协期间,把政协理论建设纳入政协全局工作重要日程,作为人民政协开拓前进的重要成果,倡导和推动建立了各级政协理论研究会,使政协理论建设上升到与履行政协职能并重的高度,并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全国政协正编制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规划,政协理论研究纳入国家规划已经启动。经中央批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课题已被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全国政协在深圳设立了理论研究基地,全国已有40多个省、副省级城市及中心城市成立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在中央重视和全国政协的组织推动下,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前景看好,也任重道远。今年九月,全国政协召开了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形势,部署了任务,对各级政协理论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我市政协工作实际,通过研究会这个平台,把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今后,我们要把加强理论研究纳入重要日程,作为推动我市政协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任何忽视理论学习和理论建设的言行,都是不清醒、不成熟、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必须进一步自觉学习、研究和丰富发展政协理论,运用政协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实践。
第二,要以现实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理论研究说到底是把实践加以提炼,形成理性认识,再去指导和推动实践发展。理论研究主要有三种类型,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比较研究。基础型研究主要是对理论体系和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深层次、系统性地研究探索;应用型研究主要是着眼对实践经验的归纳总结和理论升华,以及对方针政策和工作思路的阐述和解释;比较研究主要是通过对设定对象进行比较分析,找出相同点和不同点,并对比较结果做出论述。作为一级地方政协的研究工作,在研究领域、研究力量、研究水准等方面都有局限,不宜也难以贪大求全,也不必刻意追求学术化,而要以政协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中心,以正在做的事情为重点,立足现实,跟踪实践,致力于对实践经验和面临问题进行理论思考、理论探索、理论升华,为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借鉴。突出实践性、针对性、应用性,应该成为我们研究工作的立足点和基本方向。同时,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要以实践为基本依据,把研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不断探寻和丰富研究内容。在目前,应着眼于对现实问题的深入研究和专题的研究,以求拿出满足实践需要的研究成果。同时要注意研究成果的转化,为应用于实践服务。不能为研究而研究或仅做一些条文式的解读工作。 市政协党组已经决定,把理论研究作为与履行政协职能的配套工作。研究会要充实力量,改进工作,为大家服务。希望市政协机关干部带头,党派团体、区县政协要积极参与,政协委员中的研究力量和各方面推荐的专家学者要发挥骨干作用。市政协对大家的工作会全力支持,并创造必要的条件。衷心希望大家团结合作,为我们共同的目标任务,多钻研、多探讨、多交流,努力形成一批跟踪实践、指导实践的研究成果,推动我市政协理论建设和实践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