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讲话

市政协副主席葛喜东在哈尔滨市学习贯彻“两办”《意见》专题学习班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2-10-09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这次专题学习班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这段时间我看了一些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委相关部门对重点提案和一般委员提案的答复意见和报告,写得都非常好,报告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给予充分肯定,并充分吸纳了其中的一些合理性建议,对整个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沟通,效果很好。今天看到了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操刀者,具体答复、具体办理的同志,感到很亲切,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协、市政协党组,向大家表示感谢和慰问。这次学习研讨班虽然时间非常短,但大家通过学习交流,受到很多启发,对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大作用。   一是进一步深化了认识,增强了共识。上午晓冰局长已经讲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经过,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高度重视,把人民政协提案工作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日程。以“两办”名义就政协提案工作专门发文,既为政协提案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和广阔空间。在政协的框架内,各党派、各方面的精英专家通过提案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这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形式,同时这些意见建议是我们改进和加强各方面的工作,使我们的决策更具有科学化、民主化,更能体现民意的前提和基础,是动员组织各族各界,调动各个方面积极性,为我们全市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途径。“两办”《意见》颁发后,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市政协党组也两次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两办”《意见》精神,同时还讨论了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和办法。通过这次学习,相信大家对这个《意见》也会加深理解。   二是总结交流了经验。刚才有四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另外我们还编印了一本书面经验,供大家今后学习参考。大家在多年的工作中创造了很多经验,形成了很多有效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相信通过学习和交流这些经验,可以取长补短,开拓思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工作。   三是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做好提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两办”《意见》明确提出,办好人民政协提案是一种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我们做具体工作的同志,更应该增强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政协委员提案,不仅仅是对一个委员,实际上更是对我们国家这种民主政治制度、多党合作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参政议政制度的肯定和支持。决策前事先听听委员们的意见,对于完善我们的决策、改进工作是非常有好处的。提案办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关于下一步工作,“两办”《意见》讲的很明确,市委政府还要下发一个具体的指导意见,刚才洪波说了非常明确的意见,我想简单地说两点:   一、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为动力,不断提高提案质量首先一点主要是针对我们政协系统、政协委员说的,当然政府部门也有指导的责任。要办好政协提案,首先要提高提案质量。提案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履职水平的高低。提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时效性,直接关系到提案的办理结果。如果提案缺少针对性,政府部门就很难办理。这里关于提案工作和提案办理,两办意见讲得很明确,像刘局长上午提出的,即,两个制度:交办制度、督查制度;五项机制:办理工作的内部运行机制、办理协商机制、答复机制、领导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五项重要工作:重点提案的办理、采纳提案中的合理建议、办理工作的保障、发挥政协组织作用、强化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宣传。应按照这些意见,着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拓宽提案征集渠道,抓好提案选题。全会前发“致委员一封信”或在网站、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引导委员关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撰写意见中肯、措施具体的提案。 二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委员要写有质量的提案,政协专委会、政协相关部门、党派团体要写出有份量的提案,也要深入调查研究。我们上一届政协开展的“委员进社区”,这一届政协开展的“五个一”活动,都是让委员通过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写出有份量高质量的提案。 三是要优化完善提案形成机制。要减少重复提案,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及时跟进专委会的调研视察等活动,配合专委会将其调研成果、视察报告等及时转化为提案。要积极探索以党派、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为依托开展界别提案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特色鲜明的界别、党派提案。 四是要做好提案审查工作。提案提交后,政协提案委员会首先要审查把关。两会期间由于时间紧,而且还有向大会做一个简要的提案审查报告。所以,会后要深入细致的审查,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进行并案处理,减少重复提案,保证提案质量。 五是要形成工作合力。提案在提交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各个党派、团体进行沟通、协商、协作的作用,还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承办部门的通力合作,最终形成提案工作合力。   二、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为契机,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两办”《意见》对提案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说的很清楚。最近,我看了一些承办部门的答复意见,总体说不错,很认真,但有些单位对提案答复工作形成了套路,答复意见缺少针对性。还有一些承办单位,不管委员提什么,都把工作通通汇报一遍,算是答复了。针对这些问题,对承办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四点希望。 一是希望承办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按照“两办”《意见》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提案办理的政治责任,明确主管领导的责任、主要领导的责任、承办部门的责任,明确分工、时限和质量标准,确保每件提案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 二是希望承办部门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主动沟通协商。提案者对于提案内容有的不十分了解,或者不如承办部门了解实际情况,所以在提案内容中,对所提问题不十分明确,但意见倾向应该是明确的,所以承办部门在收到意见之后,应该和提案者沟通协商,哪些问题能够解决,哪些问题指向不十分明确,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出明确的想法和意见等。 三是希望承办部门积极采纳提案的合理建议,注重办理实效。承办部门在接到委员提案后,应认真研究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对于有条件解决的,应该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该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提案者反馈。 四是希望承办部门积极督办,保证办理时效。我们也体量提案办理大户,承办数量多、难度大、任务重,有些提案要求的很具体,办理起来有难度。将来承办部门可以尝试将内容相同或属于同一类型的提案进行集中办理,召开预答复会,集中答复,从而提高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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