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讲话

市政协副主席贺晔在省政协九届二十次常委会上的发言
发布日期:2007-08-14

  哈市现有普通高校32所,科研院所132个,两院院士27人。焊接研究所、兽研所、703所、49所等科技院所在全国居领先地位,科技综合实力在国内城市中排名靠前。“十五”期间,哈市共取得科技成果4732项,其中,具有国际水平的占20.8%,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占57.2%,申请专利达11164件,授权5214件。一些专利技术和科研成果已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的已形成产业化规模。2006年,哈市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42%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875亿元。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科技体系,哈尔滨市连续四次被国家命名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在肯定我们科技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哈市专利技术、论文发表、科研成果数量等虽排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前五位,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却排在倒数第二。主要表现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创新要素之间缺少互动机制,特别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还不完善;缺乏鼓励支持创新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这些都突出地表明,我市科技实力还没有充分转化为经济发展的优势,在产学研结合上还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一是科技创新源头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目前,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职称评聘、科研立项、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等都以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多少和研究开发项目数量作为主要依据,重学术水平,轻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活动相脱节。加之哈市的高校、科研院所隶属中、省直管理的居多,主要对上级管理部门负责,尚未形成引导大学院所科技人员面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原始性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环境。二是企业承接和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不足。企业普遍存在重效益、生产和销售,轻管理和技术的现象,缺乏产学研合作的主动性。加之由于研发投入不足,企业吸纳科技人才和科技开发的能力不足,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而且在依靠产学研合作为主的企业发展模式中,企业承接能力差,导致在与大学、院所合作中也存在着较大的障碍。三是产学研合作环境仍需优化。我省和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但由于体制上存在“条块分割”的原因,一些政策难以在大学和中直大所中得到落实。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应充分发挥省级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从而实现大学、院所的人才、资金、信息、仪器设备等社会资源的共享与利用。科技服务体系不完善。社会化中介服务组织发展不够,对促进科技创新作用发挥不明显。上述问题一部分需要省、市政府部门及全社会合力推进,着力加以解决;还有一部分有待于在国家经济、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调整。下面,就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出如下建议: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应积极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打破长期以来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相互封闭的局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一是加大科研院所改革力度。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为多种经济成分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公司化经营;全面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整合资源,切实解决力量分散、投入不足、研发能力较弱的问题。二是调动高等院校科技力量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应充分发挥教育管理部门的作用,着力提高高等院校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使之成为我市产业创新的技术源头、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依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三是加快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科技投入配置机制、科技资源整合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互为制约的科技工作运转机制,提高科技管理效能。四是加速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重点培育一批科技信息咨询、经济技术服务、科技评估、风险投资、产权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交易转化提供全方位服务。二、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打造产学研合作平台应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总体设计和整体推进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的调节作用,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优势,全力打造创新支撑服务平台。一是技术研发平台。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技术研发机构或研发平台,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并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二是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科技资源整合和信息网络建设,采用灵活多样的共享与使用模式,合理有效利用各类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三是科技企业孵化平台。进一步增强孵化器的服务功能,提升孵化器运行质量,加速科技成果的研发与转化,吸引大学、大所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四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尽快形成以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科技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平台,加快技术转移和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扩散。五是科技投融资平台。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等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平台,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和保障。三、加快产学研结合,进一步推动产学研合作进程应瞄准市场前景广阔的技术和产业领域,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产业技术联盟,打造若干优势明显、各具特色的创新集群,促进区域内科技与经济的融合。一是建立项目对接机制。重点支持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协同攻关、集中投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的突破。二是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建立信息、资源、技术、市场共享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优势产业联合体研发能力和人才高地建设,推动集成创新,集群发展。三是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政府应建立健全保障、促进成果转化的法规和政策,完善企业主导、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以此来规范技术交易行为,保证技术贸易的公平和公正,使成果转化各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尽快搭建和完善产学研一体化的协作平台。四、营造有利于成果转化环境,进一步促进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通过政府引导、全社会推动,最大限度地把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调动起来。一是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政策环境。进一步研究制定并实施鼓励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科技人员个人进入市场创业发展、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工作机制,把科技人员的贡献与其待遇直接挂钩,实现责任、贡献、报酬的统一。二是建立激励表彰机制。引导大学、大所科技人员投身我市经济建设,对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在编的科技人员,鼓励其持技术成果离岗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科技人才队伍工作的考核,奖励在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技术中的有功人员,增强科技人才队伍活力。三是加大创新平台建设的投入。政府的科研立项经费应向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合作上倾斜,形成有利于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的投入机制。应通过各种方式调动企业和企业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政府要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推动企业生产由传统型、粗放型向现代依靠科技型转变。四是营造崇尚自主创新的文化氛围。引导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发人们尊重科学、崇尚理性、实事求是的价值观念;进一步弘扬创新精神,崇尚“鼓励创新、勇于探索、敢冒风险、容忍失败”的科技创新的时代文化,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动。总的看,提高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率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必须要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开放性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只有这样,我省的经济增长方式才能转变,经济才会呈现持续发展的活力,最终带动全省经济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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