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协提案工作已成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成为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力、进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最基本、最直接的形式。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后,我市政协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遵循提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十六字方针,坚持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定位,建立健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保障机制,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进一步发挥了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方面的作用。一、坚持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定位,促进提案工作整体水平提升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定位,是由提案工作的性质、任务、目标决定的,只有把提案工作放在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中,放在人民政协的总体工作中去考虑,才能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提案工作合力,更好地发挥提案工作在推进人民政协事业中的作用。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大提案意识,坚持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定位,努力凝聚内外部力量,为提案办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提升工作层次。高层领导亲自抓提案工作,是确立提案工作全局性定位的重要保证。从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我市政协提案由过去的职能部门交办改为高规格会议交办。每年人大和政协全会之后,市政府都召开办理工作会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亲自到会讲话、提要求,明确各部门办理工作任务,强化了承办部门责任意识。今年交办会后,市政府还将政协提案形成分类目录,按市长分工在新一届政府全体会议上进行通报交办,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责任。同时,市委、市政府在2006年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了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目前,已形成了重点提案市长、副市长批示办理,其他提案按部门分类、政府通报办理,承办部门领导把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的“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工作机制。完善重点提案筛选和督办方式。重点提案在一定意义上说是政协组织集体智慧的结晶,它的提出和办理过程是政协整体优势得到有效整合和发挥的过程。因此,科学设计重点提案的筛选和督办方式,是坚持提案工作全局性定位和发挥政协整体优势的必然要求。今年,我们在这方面下了一些功夫。一是在筛选方法上实行三个结合:结合政协各专委会的工作专长,组织提案委与各专委会充分沟通协商提出意向意见;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组织提案委、有关专委会与市委和市政府相关委办局进行沟通协商,提出初步意见;结合社会热点问题,组织提案委、有关专委会与有关委员沟通协商并充分吸纳委员意见。二是在筛选内容上侧重四个重点:着眼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解决上,着眼于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推进落实上,着眼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着眼于能适宜于政协发挥作用上。三是在督办方式上突出领导责任:实行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并根据提案内容,组织提案委等各有关专委会、提案者和有关委员参加,采取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委员评议、主席总结的方式进行现场督办,采取上述办法后,重点提案的质量和办理实效有了明显提升。建立激励机制。针对部分委员撰写提案、参政议政积极性不够高、委员意识不强,以及个别承办部门办理答复不够认真,敷衍应付的问题,我们从正面引导,树立榜样,建立激励机制。市政协修改完善了《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表彰奖励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先进承办工作者的办法》,对优秀提案及提案者、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承办工作者的评比,不仅听取提办双方意见,还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帮助把关。同时,将过去单纯印制光荣册表彰的办法,改由在政协全会上隆重表彰,并通过会后在《哈尔滨日报》登载优秀提案及提案者、先进承办单位、先进承办工作者名单的办法进行激励,提高了委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承办部门的责任感。二、建立健全提案质量保障机制,促进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数量型转变提案数量体现民主化水平,提案质量体现科学化水平。如何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做到既要广开言路,充分尊重和保护提案者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又要坚持以质量求发展,努力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立足点,是我们着力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从提案征集与审查环节入手,把住提案入口关。提案的征集和审查环节是保证提案质量的重要关口,如何把住这个关口,我们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用服务引导委员完善提案,提高质量。一是在提案征集环节抓好为党派的重点服务。在政协全会筹备前,我们提前介入,与党派联合就全局性问题深入调研,打造高质量提案;安排专人到各民主党派和有关团体征集提案,对参政议政能力强且撰写提案积极性高的委员提供指导;协助民主党派举办提案撰写知识讲座,促进党派团体提案提高质量。二是在立案整理环节抓好为委员的普遍服务。每年政协全会后,我们集中时间对已立案的提案进行梳理:对一些问题不明确、建议不具体、一案多事的提案立即与委员沟通协商,进行补充完善和规范;对内容相近的提案沟通委员进行并案,明确主件和附件;对涉及多部门办理的,沟通委员和承办部门,明确主办和协办;对不在我市管辖范围的引导委员转请在我市的省政协委员或全国政协委员代为向上级政协提出。从发挥政协整体合力入手,打造精品提案。知情明政是提出精品提案的前提,我们积极组织委员参加与提案工作有关的各种视察、调研、督办及政府的情况通报会、预答复会等活动,为委员扩大视野、了解情况、掌握全局,从而写好提案搭建平台。同时,深入挖掘政协组织的视察、调查、座谈、专题协商、委员进社区等活动成果,组织专委会将其转化成精品提案。并通过政协信息开辟了敏感及热点提案内容直达党政领导的快车道。提高提案质量是永恒的课题。虽然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目前仍然存在提案数量较高,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下步我们考虑从两个方面抓起。一是改进立案审查办法。针对以往全会期间审查立案时间过于匆忙、立案提案质量良莠难分的情况,改进立案、审查办法,拟将全会期间审查立案改为全会后审查立案;将向全会报告提案审查立案情况改为报告提案的初审情况;将提案委员会单独审查提案改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和相关承办部门组成联合提案审查工作组,共同对提案进行联合审查,保证提案审查有较充裕的时间,维护提案审查的严肃性,更准确地确定提案的承办单位。二是从提升服务水平入手,搭建委员知情明政平台。全会前协调各专委会组织委员深入提案承办大户进行调研,为其撰写提案提服务,以增强提案的针对性。三、建立健全办理质量沟通协商和督办机制,促进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基础,体现了政协参政议政水平;提案办理则是提案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提案价值的实现程度。目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党委和政府的承办部门对落实提案者意见和建议起着决定性作用,政协在交办之后更多的时候是被动等待承办部门办理结果。如何在提高办理质量上发挥政协的主观能动作用?从近年的实践看,沟通协商和督办在提高办理质量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作用直接表现为我们团结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工作的能力。因此说,办理水平也体现了政协的沟通协商和督办水平。建立互动式沟通机制。一方面,市政协提案委与市人大、市政府办公厅建立了定期联合交办、联合督办、联合检查、联合进行提案办理目标考核的沟通协调制度,形成了“交办”双方相互支持、互相配合、共同推进的良性沟通和互动。另一方面,推动承办部门普遍建立与委员的预答复制度。各承办单位在对提案做出正式答复之前,采取走访沟通、电话沟通、座谈会沟通、现场视察等形式进行预答复,向提案者通报办理进度和情况,征询委员意见后再正式答复,加强了“提办”双方的理解和互动,提高了提案办理的满意度。完善提案工作评议机制。建立既注重办理结果、又体现办理过程的评议体系,是调动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积极性,提高办理实效的有效保证。我们在坚持常规评比办法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两个评议会,即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评议会。选择一些问题比较集中(提出同一问题的委员比较多)又明显办不出成效的提案,邀请党政承办部门到会讲形势、讲政策,有针对性的讲评提案质量;选择一些连续几年都提,承办部门连续几年办不彻底或办结后反弹的提案,请提案者与承办部门面对面交流,讲评办理质量,促进提案者和承办部门的良性互动。从今年起,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意见,协调市政府安排有关领导在市政协常委会上通报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由政协常委会进行评议。探索“重点提案并案督办”有效机制。重点提案是在众多提案中筛选,经主席会议确定并由主席分工亲自督办的提案,党委和政府领导以及承办部门都高度重视,办理结果往往都很到位。如何将对少数重点提案的督办效应扩大或延伸到一般提案的办理,是发挥政协在提高办理质量方面作用的重要途径。以往有的主席在督办重点提案时,对承办单位的其他提案的办理情况一并进行了督办,取得了较好效果。我们考虑进一步总结这一做法,在并案督办和延伸督办上进行一些尝试,即:在选择主席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时,将内容相近、相似或相同的提案作为并案督办提案由主席一并督办;在听取承办部门重点提案办理汇报时一并听取其他一般提案的办理情况。这样,既突出了提案办理的重点,也可将对少数重点提案的督办,延伸为对某一方面提案的督办,延伸为对某一方面工作的监督。从而实现重点提案带动一般提案,局部带动全局,最终推动提案办理质量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