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与会的全体同志:本次常委会议以 “合力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 ”为主要议题,与市政府协商讨论了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问题。会议筹备期间,由华放同志和应龙同志带领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研究室及市民盟的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就我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市政府、市民政局对这次调研活动非常重视,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会上,大家认真听取了桂华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情况的通报,并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我市社区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和主要经验;全面分析了影响我市社区发展的主要问题,明确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点;对合力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有13位委员作了大会发言和书面交流;同时,讨论通过了会后将以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和民盟哈尔滨市委员会名义报送市委的《关于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大家一致认为,会议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建言献策,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下面,我就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问题讲几点意见。一、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分析了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发生的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第一次提出并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任务。当前,社区作为聚居在同一区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和构成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已经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处、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和各种社会资源的承载体。因此,社区正以其基层性、群众性、自治性、服务性、包容性、互助性等特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第一,随着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的不断深化,迫切需要加强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党的城市基层组织建设,使其成为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世界各国现代化的进程表明,当人均GDP由 1000美元上升为3000美元时期,是社会矛盾集中和多发阶段。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大规模的国企改制、城市拆迁改造、人口流动和单位制弱化崩解等重大社会变革,使越来越多的矛盾游离出政府和单位的掌控而沉淀到社区当中。这就迫切需要社区党组织发挥社会基层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带领不同阶层的群众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理想而团结奋斗。各示范社区的建设实践证明,在社区设立党总支、党支部,在楼道设立党小组,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在社区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等,提高了党建工作的组织程度,扩大了对辖区内退休党员、在职党员和外来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覆盖面,创新了党在城市基层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建社区提供了政治保证,也为社区内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辟了用武之地。第二,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广大群众当家作主、有序政治参与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需要社区开展以居民自治为特征的政治文明建设。随着广大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他们积极参与政治活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谋求真正意义上的当家作主的自觉性日益增强。政治文明建设的任务,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一道摆在了各级党委与政府的面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需要经历一个有序展开、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务之急是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因此,党的十六大提出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是 “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各示范社区开展直接选举 “小巷总理 ”,建立健全民情恳谈会、民事调解会、民意听证会和民主评议会制度等,都是在这方面所进行的大胆尝试与有益探索,这对于推行社区事务公开,发挥居委会的自治功能,促进广大群众参与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都具有重大意义。第三,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急需社区发挥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服务、救助和互助功能。近年来,尽管全市城乡居民的总体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各个利益群体从改革和发展中所获得的实惠是不均等的,在多数群众生活不断改善的同时,一部分下岗、失业、残疾和孤寡家庭的群众陷入了生活困境;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工也面临种种维护自身利益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加要求我们注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示范社区的实践证明,社区在政府支持下动员社会资源搭建的就业服务平台、低保救助平台、邻里互助平台等,为这些最需要帮助的人群及时送去关爱和温暖,有利于落实民本思想,缓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第四,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的剥离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消费需求,需要社区大力拓展服务功能,促进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国有企事业单位剥离办社会的职能后,大量后勤服务工作需要社区承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的趋势,这就从多方面提出了社区必须大力拓展服务功能的需求。各区努力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拓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和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不同阶层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从而促进了社会的融洽祥和。第五,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大量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需要社区形成防止矛盾激化的预警和处置机制,以维护基层社会的平安稳定。安居乐业是民心所向,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各示范社区普遍开展了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民事调解网络和制度,依靠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解互助,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协助公安和司法机关实现警务、法律进社区,进行普法教育,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扎实开展以群防群治为特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而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有效机制。第六,意识形态的多元化趋势给人们思想道德素质带来的挑战,需要社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社区作为人们闲暇生活和青少年校外生活的主要场所,担负着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传播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任务。各示范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追求知识、崇尚科学、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的新风得到弘扬,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受到遏制,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精神动力。总之,市政协常委会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意义,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努力为和谐社区建设建言献策、多做贡献。二、进一步明确和谐社区建设的内涵、目标、职能和指导原则等根本问题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文件指出:“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曾庆红同志在天津考察工作时强调指出:“加强和谐社区建设要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关键,努力把城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这些阐述清楚地表明了和谐社区建设的内涵,是我们开展社区建设的指南。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必须明确和谐社区的基本目标。胡锦涛同志在论述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时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 活 力、安 定 有 序、人 与 自 然 和 谐 相 处 的社会。”实现这一目标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谐社区作为和谐社会的基础,其基本特征与和谐社会是一致的。为此,我们既要着眼于长远,又要立足于当前;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按照这样的思路,当前和谐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安居乐业,民主和谐。我们应按照这一基本目标循序渐进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现阶段我国社区建设的发展水平,社区主要应承担四项职能:一是居民自治的职能。社区建设从开始萌芽就是以居民自治为导向的,旨在重构政府和社会、企业和社会的关系,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逐步实现社区居民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形成以 “社区制 ”为微观基础的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因此,实施居民自治是我国城市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所赋予社区的主要职能。二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职能。社区制作为一种属地化的管理体制,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扩大社区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创新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方式,就能协调各方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保证社区工作健康发展。三是社区服务的职能。社区是人民群众的聚居地,是解决民生大计的前沿,因此,社区建设必须把服务群众、造福居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应适应居民安居乐业的要求,努力拓展社区服务,帮助居民排忧解难,多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办实事、办好事,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四是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共同家园,有许多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如公共设施的管理、优良环境的创建、安全稳定的维护等,都需要社区组织在政府支持下,依靠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管理来实现。社区实施公共事务管理是政府下放公共权力、“还权于民 ”所赋予社区的管理职能。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中,还应坚持遵循下列四项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这是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核心,是开展社区建设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社区建设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把居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和落实好的要求来进行,为不断提高居民的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