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根据《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关于表彰奖励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提案先进承办工作者的办法》规定,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哈尔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2017年度优秀提案目录》(草)、《2017年度市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名单》(草)、《2017年度市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工作者名单》(草),以及《哈尔滨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细则》(讨论稿)。
审议结果将报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