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立论

姜 鸥: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发布日期:2017-11-10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各项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据,为了提高政府购买的质量和效率,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方面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法律法规要有前瞻性和长远性。

  二是法律法规的连续性。

  二、加大各项政府购买服务扶持力度

  政府需要对购买服务的对象进行具体界定,落实养老政策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政府购买服务价格,保证家政上门服务有人干、干得好。在政府购买居家生活照料服务时,要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进行公平竞争,吸引更多的家政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来。规范操作程序,将养老服务监管部门和养老服务购买部门分离,形成一 个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

  三、政府制定各类各项统一服务标准和加强评估机制建设

  实行“三统一”:

  统一服务设施,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除配备床位外, 还要设置、配备“银发餐桌”等场所;

  统一服务内容,要求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有活动能力走出家门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等各项服务;

  统一服务质量,要求相关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时间、效果、老人满意度等。要发挥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优势,定期委托其对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福利机构的社会化服务情况进行有效评估。

  四、扩大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范围

  政府要对养老保障机制进行调整,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的受惠群体,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要为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提供不同的健康管理养老服务,建成多层次的购买体系,使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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